——桃源县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纪实
湖南省桃源县总人口97.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83万人,农村劳动力44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人口大县。近年来,桃源县将推动劳动力就地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实行 “增、扶、助、促、引”五措并举,有效实现了 “发展经济促转移,就地转移促发展”的良性循环。截至日前,全县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35万人,其中县内转移15万人,占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的1/3以上;全县农民年劳务收入20亿元,占全县农民纯收入的60%以上。
发展经济增加岗位 让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一是优化工业项目 “增岗”。近年来,桃源县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集中力量办好工业园开发区,积极引进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园区成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主阵地。桃源县先后成功引进创元铝业、杰新纺织、胜利化工、金宝鞋业等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两万多人。近几年,桃源县明确科级干部每人帮扶新上1户民营企业,全县共帮扶新上民营企业50户,直接创造就业岗位1500个。由于大多数企业落户农村,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
二是发展特色产业 “转岗”。近年来,桃源县从本地资源条件出发,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培育种植业、养殖业大户和农副产品流通业,积极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将本地农民转变为农副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和领取工资的 “打工者”。目前,全县已形成桃源大叶茶、竹业、烟业、鞭炮制作、小作坊、乡村旅游、水产品购销等一大批特色产业和流通企业,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了大批工作岗位。
三是动员企事业单位 “腾岗”。县政府在出资购买保安、保洁等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安置农村零就业家庭中就业困难人员的同时,还组织机关事业单位腾出一定比例的后勤服务岗位,免费赠送给农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截至目前,全县通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腾岗”的办法,共安置本地农村劳动力近1300名。
调整政策发挥杠杆作用 扶持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一是调整培训补贴政策。桃源县将农村劳动力转移补助范围从8个贫困村扩大到全县40个乡镇,从贫困村的贫困劳动力扩大到所有未转移的一般劳动力。针对农村劳动力是否到县内企业就业,明确不同的补贴标准,重点骨干企业直接招收本地农民工,在组织岗前培训时,与其他转移培训对象一样享受培训补贴。坚持 “先培训后就业”和 “先就业后培训”并举,鼓励农村劳动力直接到县内定点企业就业,接受上岗前培训。
二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为切实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缺乏问题,桃源县逐年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投入,仅2010年,桃源县财政就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50万元(包括省财政补助),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享受到了政策的惠泽。县人社、金融等部门积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将享受政策范围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具备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
三是制定失地农民帮扶措施。桃源县规定,失地农民可以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的公共就业服务、创业优惠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失地农民实现转移就业。
组织培训提高技能 帮助农村劳动力适应企业的要求
一是整合培训资源。以人社部门为主,县农工办、教育、科协、农业等部门配合,统筹制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培训规划。人社、教育部门分别利用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为农民工开展短期技术技能培训;科协和农业部门分别利用农函大、农广校,对农民开展致富技能培训。
二是组织定向培训。人社部门积极促进定点培训机构和企业合作,鼓励双方通过订单培训、对口培训、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办学等方式,帮助本地农民实现就地转移。
三是下乡进村培训。人社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下乡进村”活动,对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就地短期免费培训,并与学员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将培训学员送到县内企业上岗。
四是照顾特殊群体。针对农村残疾劳动力外出就业困难的实际,今年,县人社、残联、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农村残疾劳动力等弱势群体300多人,免费提供纺织、插花等技能培训后,全部介绍到本地企业就业。
强化服务促进供需对接 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搭桥
一是建立三级服务平台。从去年开始,桃源县在全县40个乡镇和26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平台,并配备了电脑,开通了 “镇镇通”宽带网络。40个乡镇876个行政村都有劳动保障协理员。为切实做到 “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该县组织乡镇级劳动保障站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底数,定期组织农村未转移劳动力参加县内各类企业招聘洽谈活动,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
二是实行 “四有”就业服务。为方便农村劳动力求职,县人社部门在组织供需对接上做到 “四有”——“天天有信息、周周有集市、月月有专场、季季有活动”。仅今年7个月,就发布县内企业空岗信息1278个,举办城乡劳动力交流洽谈会3场。
三是重视执法维权服务。将农民工维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由县政府办牵头,人社、工会、建设、公安等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无保障等突出问题,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劳动保障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待遇 引导农村劳动力在县内就业
一是定期公布薪酬信息。在县电视台、桃源劳动保障网、县人力资源市场定期公布县内主要企业薪酬信息,对企业工资水平进行排名,促使企业待遇引人。近几年,回乡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人数随着本地企业工资待遇的提高增加越来越多。
二是积极推行工资协商。充分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扩大覆盖面,切实保障职工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三是不断改善工作条件。鼓励企业改善工作条件,通过提供免费食宿、增加休息时间、提高福利待遇等方法,引导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
(作者 傅义华 李永样 沈国雄 单位:湖南桃源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