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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天津积极就业政策普惠民生

网友投稿  2011-04-06  互联网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侯砚 即时播报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用积极的态度、发展的办法、创新的机制解决就业问题,坚持完善政策促发展,坚持攻坚克难办实事,坚持创新探索破难题,大力实施“1233”战略,即:完善一个体系,依托两个平台,抓好三个重点,突破三个难点。促使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民生更大改善。

  促进就业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策的引领效应日益彰显。“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统筹城乡谋发展、以人为本定政策,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框架。在全国率先颁布了《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实施了职业教育、失业保险、劳动合同、劳动监察等五部地方性法规和六部政府规章。制定实施了再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创业带动就业四个规划纲要,出台了170多个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了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小额贷款等较为完备、行之有效的就业促进法规政策体系。

  依托国家级先行先试创业实验区平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全面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规划纲要,与国家人力社保部在津共建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初步形成了“培育创业主体、建设创业载体、提供创业资金、推介创业项目”的创业带就业促进机制。全市普遍建立了创业服务机构和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将免费创业培训的对象扩大到所有劳动者,将初次小额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最高达到10万元。各类创业示范园区发展到180余家,留学归国人员、红桥意库、西青青果园、河东桥园、河北北新等创业园富有特色。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天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会。全面启动创业能力测评。累计创业培训2.8万人,创业成功2.6万人,发放小额贷款3.6亿元,带动12万人就业。

  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点,畅通渠道。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条意见,将就业服务、供需对接、政策扶持前移到毕业学年的学生;搭建就业见习、技能提升、带徒授业、自主创业、基层锻炼等五个平台。累计发展见习基地1360家,参加见习3.8万人,见习就业率达到93%;组织674名企业家帮带2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十百千万”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举办136场招聘会,提供岗位信息9.2万个。连续两年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坚持把促进困难群体就业作为重点,完善措施。2006年,我市就将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城镇十类困难群体纳入就业援助范围;2009年,将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工作由城镇延伸至农村,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灵活就业、企业吸纳就业等措施,盯人帮扶、托底安置,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6%以上。共有33.3万名大龄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或在公益性岗位得到安置,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39.5亿元。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1-04-06/124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