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结合“小额担保贷款集中发放月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小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放宽创业贷款政策,着力扶持城乡各类人员和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国家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去年以来,肃州区以创业型城市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积极筹措贷款担保基金,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将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妇女和回乡创业者等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都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采取放宽创业准入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财政全额贴息等方式,努力为创业者解决资金难题,有力地推进了创业促就业工作。至目前,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640万元,新增小额贷款52963.75 万元,其中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党员发放创业贷款595笔2963.75万元,带动就业2752人;为11113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亿元,扶持日光温室、食用菌等支柱产业示范区6个。
鉴于当前有创业愿望但受资金制约的人群越来越多,肃州区适时调整创业贷款扶助政策,进一步扩大惠民受益范围。现已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由个人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城乡合伙经营者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将农村贷款对象由原来的党员、妇女扩大到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青年团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残疾人。对城乡妇女个人创业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将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偿还、贷款使用效果好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二次贷款(但一个项目不能同时多人申请贷款)。担保人可以同时为两名贷款人提供担保。
这些惠民新规的出台,犹如一剂“强心针”,给更多的创业者带来了“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