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宋欣然 实习生 龚蕾)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所有事业单位要与聘用的人员签合同。昨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提出2011年人力社保蓝图,今年我省将确保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十件实事”
今年,就业是全省人社部门的首要工作。省人社厅提出,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今年我省有高校毕业生40万人,比去年增加4.4万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省政府已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十件实事”。我省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等计划和项目,加强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就业服务。
同时,重点援助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对零就业家庭基本做到“出现一户,援助一户,稳定一户。”
“老工伤”年内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我省也将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政策。
省人社部门计划,先将国有企业有伤残等级的“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再将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和集体企业、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
今年将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
今年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公务员考核、培训、面试考官管理、录用公务员考察、试用期管理等政策,出台《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修订《湖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试行)》等。
省人社厅还提出,严格执行公务员辞退、退休等有关规定,今年将启动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
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好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省政府正在研究办法,将在全省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今年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年底基本实现全省所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签订统一规范的聘用合同。
异地就医将实现即时结算
2009年,我省13个县市区纳入全国首批保试点启动。去年,我省又有13个县市区纳入第二批保试点。至此,我省纳入保试点的县市区增加至26个。省人社厅提出,加快推进第二批保试点,确保年底参保率达到85%以上。
省人社厅表示,今年还将积极向国家争取扩大第三批试点范围。同时,该厅还鼓励各地自费试点。试点地区要确保符合条件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今年,我省将全面实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开展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基本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新增12万专业技术人才
全省计划今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2万人,其中培养新技师2.5万人,留学回国人才500人。全面实施“双百计划”、建立自主创新岗位100个,博士后创新岗位计划设立50个,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设立70个。培训2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选拔100名“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50名“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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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适时再调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宋欣然 实习生 龚蕾)企业经济效益好了,职工工资也应合理增加。昨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透露,省人社厅将适时提请省政府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表示,今年将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增加职工工资,逐步扭转部分职工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状况。
根据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过去5年间,我省先后三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4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最低档分别从2005年的460元、280元提高到去年的900元、600元,增幅达95%、114%。
目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5月1日调整后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依次为900元、750元、670元、 6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9元、8元、7元、6.5元。其中,武汉七个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 9元;远城区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