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威海市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将领取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截至28日,共有100家企业领到了这两类补贴,预计威海今年将有144家企业获得此项补贴。
据了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都将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困难人员包括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 企业在招用上述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将获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之和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50%计算。其中,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同时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失业不足一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只给予社保补贴。 对其中已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3年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至退休的就业困难人员,其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据悉,社保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