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彭阳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全国有192个区、市、县入选,宁夏回族自治区有4 个县获此殊荣,彭阳县成为山区8县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这也是彭阳县自2007年连续三年荣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县”后再获殊荣。
近年来,彭阳县始终坚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来抓,每年实现多途径组织转移就业 5万人,达到户均转移就业1人的目标;就业领域由原来单一的建筑、工矿采掘等苦力型行业向电子、纺织、服装、玩具、消防保安和制造维修等行业延伸。在北京、上海、福建、新疆等20多个省区建立劳务基地268个,发展中介机构16家,劳务经纪人480人,成立劳务派遣公司1家;劳务收入在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所占比重保持在三分之一以上。
2010年,共转移劳务工5.1万人,创收3.5亿元,共举办职业技能培训34期2687人,通过职业资格鉴定2050人,劳务经纪人培训1期101人,城乡特困家庭培训就业援助学员230人。共举办创业意识培训8期341人,创业能力培训4期180人,新建创业园区3个,培养小老板253个,培育小企业83家,创造新岗位934个,征集创业项目86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60人1070万元,带动就业777人。农民人均劳务收入 1502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5%。劳务经济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村建设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劳务产业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