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残联获悉,近年来,宝鸡市通过各种形式扶持残疾人就业,不断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初步形成了城镇以职业培训技能与就业安置相结合,农村以实用技术培训和扶持发展生产相结合的残疾人劳动就业体系。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安排残疾人就业5792名,其中按比例就业3293人,集中就业1920人,个体创业与就业579人。全市2.4万名残疾人通过各种形式得到扶持,残疾人“幸福指数”明显攀升。
我市目前共有各类残疾人22.3万人,其中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8.7万,占残疾人总数38.9%。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限制,残疾人就业一直是一个社会难题,解决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残疾人就业,我市建立城乡结合,五位一体的残疾人就业体系。其中,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是残疾人就业主要渠道,自2003 年《宝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及其配套规定颁布施行以来,全市按比例安置残疾职工1.4万人,累计征收残保金8000多万元。同时,我市充分利用国家退税政策,鼓励兴办福利和劳服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组建和开办手工编织、机械加工、电子产品组装等福利和劳福企业共115个,安置残疾职工 1960名,扶持个体从业2000多人。
为了加强提高残疾人就业市场竞争能力,市残联开展了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鉴定等免费服务;开办了宝鸡市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中心,启动了“长江新里程计划高科技助残就业项目”,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援助活动”。全市共免费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40期,使1.2 万名残疾人或其子女受益;举办残疾人就业现场招聘洽谈会27次,推荐安置残疾职工3500多名;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264人次,并扶持盲人开医疗按摩连锁店33个,解决盲人就业 1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