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农民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获悉:自治区将以2011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180万人次为基数,“十二五”期间每年净增20万人次,5年共计转移1100万人次。
自治区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率领的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督察组一行汇报了全区农民工工作情况。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区共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万人次,劳务创收190亿元;共完成农业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211.46万人次;解决农民工拖欠工资1.3亿元,涉及农民工38万人,基本杜绝了大规模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将从十一个方面入手,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与就业地融合发展。这十一项措施分别为:加大农民工就业服务,扶持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加强农民工疾病和儿童免疫工作,强化流动儿童常规免疫工作;切实做好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稳步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主持会议,兵团副司令员于秀栋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