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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工程百姓受益:就业机会更多 社保全国领先

零零社区网友  2010-12-09  互联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7日电 家住河东区的冯丽是劳动保障多种就业扶持政策的受益者,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保险补贴、免费介绍工作,这些优惠政策冯丽样样都享受过,她说:“就业政策总是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托我一下。”

就业保险补贴让方萍没了后顾之忧

冯丽原来在针织厂工作,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她下岗了。当时工厂给所有员工都上了三险,所以她每个月都能到劳动保障中心领取一定的失业保险金。

“现在孩子大学快毕业了,而我才43岁,这么年轻就一直在家待下去实在有些可惜。”冯丽说,于是她找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想寻求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同时也没忘给工作人员出道难题。“我当时要求这份工作能休寒暑假、节假日和大礼拜。”冯丽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真的为她找到这样一份工作——幼儿园保育老师。“我十八岁的时候就想当老师,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梦想。”冯丽兴奋地说。“很多孩子都说我漂亮,喜欢和我玩,我也乐于当个孩子王,和他们在一起,心情特别好。”冯丽开心地说。

家住河西区的方萍是个家庭型的人,自从2003年自己所属的副食公司重组后,43岁的她就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家里,不再出去工作。想到自己未来养老问题,想到每年必须掏腰包缴纳的养老医疗费用,方萍就十分犯愁。

“亏了国家的灵活就业保险补贴政策,为我们‘4050’人员减轻了不少负担。”方萍告诉记者,当时国家为她减免了三分之一的保险金,从2008年开始减免保险金的比例又扩大到了50%,零就业家庭的减免比例更是扩大到75%,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

  2008年

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 

全年新增就业35万人。对“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等10类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0%以上。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由失业人员扩展到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完善创业服务,对拉动就业明显的创业项目给予2万至10万元奖励。全年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5万名,对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009年

继续完善就业促进机制 

全年新增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建立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实施职业培训计划,培训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 

  2010年

努力稳定就业扩大就业 

全年新增就业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继续实施帮扶困难企业政策。全面落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推进天津国家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建设。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方针,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援助机制,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85%。

“就业是民生之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市委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战略,把经济增长点作为就业增长点,紧紧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三个层面’的联动发展,完善岗位开发机制,扩大就业规模,形成了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

“十一五”期间天津——累计实现新增就业186万人,超额完成140万人的规划目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7%以内。

社会从业人员达到714万人,比‘十五’末净增172万人。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43%提高到48.4%,就业结构趋于合理。

“十一五”期间,我们修订出台了就业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100多个配套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就业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谈到今后5年天津的就业工作安排,孔局长表示,天津将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就业政策更积极

孔局长讲,促进就业就要在政策上给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更加有利于就业的财政政策,财政公共投资向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倾斜,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实行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鼓励金融机构对劳动者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增加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

促创业带动就业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孔局长说,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就业方式转变,在发展资本密集、高技术制造业中,兼顾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就业结构改善,提高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比重,扩大稳定就业的比例,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吸纳能力和人力资本要素对GDP增长的贡献,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并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扶持更多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

  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孔局长告诉记者,各级人社部门要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同时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并配套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相关制度改革,消除制约人力资源在城乡、区域之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制度障碍。健全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的长效机制。最后还要构建稳定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有一技之长的高级蓝领人才已经是打造‘天津制造’不可或缺的人才资源。”孔局长表示,天津今后要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对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实现以技能促就业和劳动力从成本优势到素质优势的转变。

天津市城市低保标准,现在全国名列前茅。 

天津市2008年建立起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也走在了全国前列。

天津市还在全国率先把医疗救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平台操作,在全市统一政策,统一救助标准,实现医疗救助全市统筹、城乡一体。

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已完成。天津市已基本建立全市统筹、城乡一体、统一经办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市统筹使用,市、区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照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30元的标准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儿童大病救助原始基金已经到位。初步拟定了《天津市儿童大病救助专项基金实施方案》。 

农村敬老院改造整合项目,目前已经完成。2010年,全市已投入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6840万元,整合改扩建农村敬老院5所,新增床位1090张,集中入住五保对象1926人。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调整完善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年终一次性补贴制度。

  百姓讲述

低保户苏军的“小账本儿”

家住河东区中山门街和睦北里社区的苏军自2001年7月开始享受低保待遇,近几年,他每年领到的低保金都在增加。

2007年,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330元,苏军家3口人,享受的是“全额低保”,每月总计990元。

2008年,低保标准进行了两次调整,到下半年已经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苏军一家人总计1200元。

2009年,低保标准又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一家人总计1290元。

2010年,低保标准再次调整为每人每月450元,苏军一家人目前每月低保金总计1350元。除了低保金,他还享有专供残疾人的特困救助,每月又增加了200元的生活收入。同时,还有随物价变动随时调整的生活补贴,现在每个月能拿到120元。

虽然苏军夫妻都是残疾人,没有劳动能力,可是他们的基本生活可以得到保障。

这个冬天我们过得很温暖

今年冬天,对于苏军来说是个幸福的季节——他们一家在这个冬天告别了狭小的平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廉租房,可以住在大房子里暖和过冬了。苏军一家人兴奋得好几天都没睡好。

49岁的苏军和妻子都是残疾人,两人都早已失去了劳动能力。可是夫妻俩乐观向上,儿子也考上了大学。

前一段时间物价上涨得较快,苏军说:“针对物价上涨,政府这个月又给我们三口发了120元的物价补贴,我们的负担也轻了一些。”

苏军形容自己“乐观、知足、开通”,形容现在的生活“粗茶淡饭,温饱不愁”。这样的好心态不是没有来由的。

苏军年轻时依靠着自己的手艺养家糊口。20多年前他成立了一个水暖队,之后由于市场不景气,再加上2001年腰椎结核病情的恶化,使得这位自立的汉子不得不向生活低下了头。“那时要没有政府的低保补贴,真不知道要怎样熬过来。”提起往事,苏军心中满怀感激。

如今的苏军是社区“得民心工程队”的一员,用他自己的话说,“政府帮了我许多,社会上好心人也很照顾我,我就应该尽自己所能来回报社会,让身边的人也感到我送去的温暖。”

对话 

昨天,天津市民政局张中华局长在接受专访时指出,今后, 全市民政系统将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特困救助制度、分类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展望

困难群众享“双重”医保

明年,天津要调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双重”医保。依托医疗保险经办平台,实施救助对象标识化管理,实现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无缝对接,同步结算。

  特困救助范围标准上浮

明年,天津要调整完善特困救助制度,将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分别按照各自低保标准上浮100元和50元,改为分别按照相当于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0%确定。

调整完善分类救助制度

调整几类人群的分类救助政策:一是扩大收入抵扣政策的病种范围。二是扩大收入抵扣政策的重残人员范围。三是提高丧偶单亲家庭的收入抵扣标准。四是提高城市无子女“双老”并靠一人退休金维持生活家庭的收入抵扣标准。五是提高散居孤儿的救助标准。将现行散居孤儿救助最低标准每人每月 600元,改为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200%核定。六是提高“三无”人员的救助标准。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此次针对临时救助的调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属于月人均收入不足城乡低保标准200%的低收入家庭,因重大疾病或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导致生活出现特殊困难的家庭以及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仍有困难的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二是规范特殊人员临时救助措施。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戒毒人员,以及需要照顾家庭重病重残成员而无法就业的人员,发放临时救助,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对属于客观原因无法就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三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四是完善临时救助资金筹措机制。

  建立基本丧葬补助费制

城乡居民基本丧葬补助费制度本着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凡是亡故人员家庭能够领取亡故人员丧葬费的不重复发放。凡是亡故人员家庭不能领取或没有渠道领取亡故人员丧葬费的,均可领取基本丧葬费补助,标准为每人1800元。目前已初步确定基本丧葬补助费制度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继续发放供热和物价补贴

今年冬季,继续为困难群众发放供暖补贴。同时,依据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上涨幅度,继续为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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