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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细化补贴政策促进就业

网友投稿  2010-10-25  互联网

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近三万人

本报讯
10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加大推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岗位)、创业等各类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截至9月底,全市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近三万人。
公共职业中介机构、社会办职业中介机构,向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使其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我市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而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也能按培训等级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工500元/人,中级工600元/人,高级工 700元/人,创业培训 1000元/人,最高不超过 1500元。
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接受培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数,享受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社保补贴。
我市还积极落实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鼓励创业,对从事创业活动人员成功创业并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每个岗位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9月底,全市已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29733人。补贴类政策惠及失业人员万余人。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10-25/121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