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文明网8月25日吉州讯: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对辖区内2010年从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组织了一次集中审批,截止8月15日,全区共有1382名从事灵活就业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获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金额共232.80万元。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吉州区从2010年起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范围扩大,由原来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扩大到凡是城镇就业登记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就业登记人员。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属第一次申请社保补贴的人员,其享受期限可顺延至退休。该项工作首先由吉州区劳动就业局对符合享受社保补贴优惠政策条件的人员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然后通过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联合审批,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