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涨上去,低收入者就业变难了吗?
——2004年以来最低工资历次上调未对就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今年6月,北京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标准从800元提高到960元,小时最低标准从9.6元/小时提高到11元/小时。
从四川来北京打工的肖梅知道这件事,不是通过电视或报纸,而是有一天她做小时工的一户家庭忽然说把原来10元/小时的工资提高到11元/小时。
肖梅立刻和她服务的另外4户家庭提出了涨钱的要求,对方都表示同意,其中3家涨到12元/小时。
“政府早该这么规定了。菜价也涨、房租也涨,可我干10元/小时已经2年多了。”肖梅说。
“有没有担心过小时工资标准提得高了,有可能找不到活儿干?”记者问。
肖梅笑了,“不会。你看,我干的这几家不都答应挺痛快的嘛。”
“你为什么不试试直接提出每小时涨到15元、20元?”记者又问。
“我倒想,不过那样的话,估计这5家里至少有2家不用小时工了,或者把一周三次改成一周一次。”肖梅说。
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3个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达到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北京,为11元/小时。
在受到劳动者欢迎的同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也引发担心:会不会影响就业?会不会工资涨上去了、工作却丢掉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表示,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大势所趋。政府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并适时予以上调,正是保障低收入群体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是,最低工资标准并非越高越好。“理论上讲,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提高得过慢过少,会影响低收入劳动者生活,甚至出现用工荒。但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则会加重企业负担,可能导致企业裁员,从而不利于就业。”苏海南说,这其中的关键就是适时适度。
据了解,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非只在今年。2004年《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应调整一次。2004、2005、2006这三年,各省市区平均调整了1.9次。2007、2008年全国分别有29个、20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只有2009年没有上调。
考察同一时段我国的就业状况,在最低工资标准密集调整的2004年到201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2004年4.2%,2005、2006年均为4.1%,2007年4.0%,2008、2009年均为4.2%,2010年上半年4.2%。
其中2007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涨幅较大,但这一年的就业形势良好。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国各地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但这一年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变动可以反映出就业的走势。从2004年以来的历次调整看,可以说在提高低收入者工资水平的同时,未对就业造成明显的负面影响。
劳动力价格上涨多大程度影响就业?
——劳动力价格上涨控制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范围内,不论是就业还是整个经济都会比较安全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反映的是劳动力价格上涨的一个方面。从更大的范围看,劳动力价格上涨会不会给就业带来负面影响?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认为,关键要看劳动力价格是怎么涨上去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劳动力价格的走势本身是就业状况的反映。
2002年到2009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2422元增加到32736元,年均递增约12%。其中工资增幅大的年份,如2007年,增长18.7 %,而这一年就业状况良好,城镇新增就业1204万人,是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最高的一年。
“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如果控制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范围内,那么不论是就业还是整个经济都会是比较安全的。经济在增长,企业有钱赚,员工工资也同步增长。工资增长了,有利于扩大消费,进而对经济产生持久的动力,反过来助推就业。”莫荣说。
据介绍,近年劳动力价格一直呈现出稳定上升的曲线,并未出现突然的、大幅的上涨。去年以来,人们对劳动力价格上涨感觉明显,除了涨薪呼声大、预期在提高外,一个主要因素是上涨速度较快的群体相对集中在一些低端重体力劳动者、集中在农民工群体。
那么,农民工群体工资水平又怎么样?调查显示,在2007年、2009年以及今年上半年都有明显上涨,但农民工并没有因此变得难以找到工作,这个时段恰恰在局部地区出现企业“招工难”。
人社部今年对长三角、珠三角缺工现象的调查显示,“招工难”主要集中在低工资企业,劳动力总量仍然是供过于求,但特定劳动力价格水平下,不再是供过于求。
有关专家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市场均衡工资的形成主要看劳动力供求对比。例如广东省,目前月工资水平达到1800元以上的企业基本上不缺工,而在2007年,这一数值大约在1600元。这种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完全是市场机制在发挥作用,其变动本身是对不同价格水平下供求对比的一种反映,并不会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可以设想,如果月工资水平达到1800元企业大量裁员、农民工大量地找不到工作,农民工多半会对工资做出一个调整,比如可能在1700元重新达到平衡。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业好坏关键看经济发展状况。从我国近年来就业变动看,当经济增速达到9%以上时,即使有部分群体就业困难,就业总的形势肯定不错;同时,经济增长快,工资增长的幅度也会比较大,而且不会使企业感到太为难。当经济增速在8%—9%之间,就业会面临较大压力,需要政府采取种种扶持措施来扩大就业。当经济增速在8%以下,就业形势会立刻变得严峻起来,此时劳动力价格通常会稳定甚至某些群体会有所下降,即使要求提高劳动力价格也往往很难实现。
涨薪和就业,哪个更重要?
——工资突然、集中的大幅上涨有可能在短期内冲击就业,就业应优于收入提高
当前涨薪呼声很高。有人提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得还不够,应该调整到社会平均工资的接近60%。还有人提出,上调的应不仅限于最低工资,而应是工资的普遍上涨,比如在三五年内实现“倍增”。
但同时,也有一些中小企业主则表示,如果工资涨得这么快、这么集中,企业可能承受不了,只能考虑减员了。
黄女士是宁波一家小企业的老板,雇佣着30多名工人。这家企业办了九年,专做服装标签,给成衣企业做配套。“一套标签,不到一分钱的利,这些年干下来,靠的是劳动力成本低。”2007年时,黄女士就感到了涨工资带来的成本压力,原来的年轻女工离开了不少,她新招了一些40多岁的女工,工资总额没增加。前不久,又有几个工人提出要加薪,黄女士没答应,因为“再涨就没钱赚了”。她考虑,或者用机器代替一部分人工,或者就不再干这行了。在珠三角长三角,今年来各类纺织机械热销,不少企业以此来控制日渐高涨的劳动力成本。
莫荣认为,从长远看,员工工资增长、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如果是突然的、集中的上涨,并直接导致企业利润大幅下滑,则应慎重对待。因为这种情况有可能影响就业,也影响经济总体的发展。
比如,目前最低工资上调的步伐很快,但无论是上调节奏还是幅度,事实上都综合考虑了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所以不会对低收入者的就业造成负面影响。但如果不考虑这些因素,一步提高到平均工资的60%,则可能使部分企业一时间承受不了压力,后果是或者一些低收入者失去工作,或者低收入者为了保住工作与企业主私下达成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协议。2009年,国家明确提出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就有这方面的因素,假如当时仍继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很可能会影响就业,使更多农民工失去工作。
再比如,当前通过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增加劳动者的话语权等方式,构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般不会对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但如果像一些人所想的那样,由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强制企业大幅涨薪,则会对就业带来冲击。
不过,莫荣认为,在我国劳动力总量仍供大于求的背景下,未来几年,劳动力价格必定是逐步的、温和的上涨,因此不必过多担心其对就业的不利影响。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业应优先于工资水平的提高。因为劳动者首先要就业,才会有收入,进而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目前涨薪呼声高,其实最该涨的当属低收入群体。而就业正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最重要的途径。充分的就业,意味着把普通劳动者都纳入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结构中来,从整体上提高劳动报酬的分配比重,必然会对改善低收入者的状况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