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启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新版就业协议的通知,从今年9月1日起,全省高校将启用新版的就业协议书。新版协议书由原来的“三方协议”(高校、用人单位、毕业生)改为了“两方协议”,高校不再作为单独一方参与协议书的签订,承担违约和协调责任。
对此,一些准毕业生们显得有些担忧:“学校是不是不再管我们的就业了?”而教育专家赵斌认为,新版就业协议是一个进步,只是仍有不足。
高校就业协议改版
大学不再是签约方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李孝武介绍,新版就业协议让高校退出了协议的签订。新版就业协议只设置了两个协议方,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高校毕业生,只要双方签订协议即可生效,老版本中的丙方———高校,不再作为签约方参与协议签订。
新版就业协议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协议一式三份,红、黄、蓝色各一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无效。
另外,新版协议中特别明确和强调了“协议生效和中止的时间”、“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毕业生购买社保、提供相关福利”等条款。和此前的三方协议相比,新版协议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责权利的规定更为明确细致。
不承担违约责任
利于改变尴尬现状
李孝武表示,新版就业协议的最大好处是改变了高校的“尴尬地位”。高校作为第三方参与就业协议签订时,无论哪一方出了问题,都跑来找高校解决,这让高校承担了“无限责任”。
一位高校就业负责人举例称,该校一位毕业生和某银行签约后,又有更好的银行打算用她,学生就跑来找学校配合自己。而用人单位则找到学校闹:“学生这么不诚信,如果你们不管,我们今后会考虑少来这里招聘了。”
就业协议改版后,高校不再作为单独一方参与协议书的签订和承担违约以及协调责任,这更加强调了法律的作用,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协议时更为慎重。
各方声音
毕业生:有好处但也很担心
对于新版协议,不少学生表示,改版后,学生办理就业手续可能会相对简单一些,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被就业”情况的发生。因为现在,只有自己和用人单位才是就业的主角。
但更多的准毕业生还是表现出了担心。西南财经大学一位大三学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受聘者”来说,就业是很弱势的,此前学生毕业时感觉还有学校在帮自己“撑腰”,而如果学校也不管学生了,未来大学生就业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可能会更多。
高校:就业监管仍然存在
在高校看来,使用新版本无论是对学校和学生,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西南交通大学就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新版本的就业协议,并不代表高校对学生的就业就不管不问了,协议上有关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仍需学校方盖章证明,协议签订后也仍需提交一份给高校备案,高校根据协议单位的地址,发放考生档案的派遣证明,同时,就业协议也仍是高校就业率统计的依据。据介绍,在签约前,学校会对毕业生做大量的就业培训,保证学生都懂得如何从法律的角度保护自己。因此,新版本的就业协议更多的是在就业理念上给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以一种引导,引导双方谨慎签约,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专家:是进步但仍有不足
教育专家赵斌认为,新版就业协议是一个进步,但仍有不足。他说,三方协议本身就是“一个怪胎”。因为把就业和高校考评过多地挂钩,才导致产生了“被就业”等过激现象。新版本的就业协议将就业真正交给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进一步明晰了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把监督责任回归到法律本位上,哪一方违约就将按照协议追究法律责任。就这一点来说,更符合程序和法理。
但另一方面,新版就业协议也仍有不足,例如,仍是作为就业率统计的依据、仍和学生档案派遣挂钩等等。从制度的层面来说,这就无法避免“就业率造假” 以及“被就业”现象的出现。赵斌认为,树立科学进步的就业观,还需要户籍政策、大学评价制度等各方面配套政策予以改进,只是靠一个合同文本的改革是无法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