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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我市出台政策扶持创业阵地促进就业

网友投稿  2010-07-14  互联网

加快职业培训是我市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措施。这是市区城东街道杨思岭社区的妇女在学习职业技能。

根据新近出台的《金华市创业阵地(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创业实训基地、科技园孵化点、创业园区、创业市场等四种类型实体列入创业阵地(创业孵化基地)范围,政府将给予政策扶持,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为加快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我市从去年开始实施了“3551”创业工程,即整合建立3亿元创业基金,通过两年创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创业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和工作考核体系等五大创业保障体系;同时培育“五个一批”,即100个创业型社区(村)、100个创业先锋、100个创业品牌、200个创业阵地、300个创业项目。

据了解,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我市正逐步建立完善市创业服务中心、县(市、区)创业服务分中心、乡镇(街道)创业服务站、村(社区)创业服务室四级服务体系。具体措施包括:整合行政服务窗口,为创业者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非禁即入,限时办结;成立专家队伍,对创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培训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突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创业的政策支持、创业帮扶,开设专门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一对一重点服务;开通创业服务快车和创业咨询热线电话,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重点援助。

市政府规定,对经认定的创业阵地,按吸纳创业人数(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将给予第一年每人300元、第二年每人200元的补助。对创业人数超过100人且当地劳动者占50%以上的创业阵地,按劳动密集型企业标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进入创业阵地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将给予15%的场租费补助,额度每年在3000元以内,期限不超过3年。

据有关部门介绍,创业阵地的申报有相应的门槛条件,要求自2006年起投入使用,存续时间在两年以上,吸纳本地劳动者创业在30%以上,带动就业效应明显,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一年及以上的书面租赁协议(实训基地须签订实训协议)。

其中,创业实训基地要求是多层写字楼,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场所相对独立;具备模拟公司实训形式和配套软件及设施,专业指导老师在3 名以上;认定前一年度实训人数达100名以上。

科技园孵化点要经县级以上科技部门批准或认定,创业项目科技含量高;创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一次性可孵化科技型企业5个以上。

创业园区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批准,乡级以上政府参与管理,面积在100亩以上,可一次性入园企业10个以上,主要用于劳动者创办生产型企业。

创业市场要求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地理位置适宜,市场经营项目相对专业化,一次性可容纳20名以上劳动者入驻经商创业,各摊位相对独立,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或摊位证。市场管理主体明确,有专门的市场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2006年前投入使用的大型成熟市场,要求2009年之后每年一次性能新提供30个以上摊位安置本地劳动者创业,方可列入申报认定范围。

创业阵地的管理机构将完善服务内容,为进入阵地创业的人员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推介、帮助开业登记、租金减免申报、后续跟踪指导、就业登记及参加社会保险等服务。

截至6月底,全市整合创业基金2.87亿元,培育创业型社区(村)73个、创业先锋104名、创业品牌94个、创业阵地184个,筛选创业项目527个。到今年底,全市力争新增就业人数13万人;组织创业培训1.5万人,扶持1万名劳动者实现创业,直接带动就业5万人;失业人员创业项目1年以上存活率达80%,3年以上存活率达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7-14/118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