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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已下达安徽省

零零社区网友  2010-06-30  互联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0〕672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在全国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建设试点,我省获得了8个试点县的名额。这是我省首次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保中心建设试点,对我省的民生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工程的全面实施等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委积极组织试点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经委里研究同意,将条件比较成熟的太湖县、青阳县、繁昌县、金寨县、埇桥区、涡阳县、和县、广德县8个县作为试点上报并。目前项目已经获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并且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到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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