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厦门市集美区下达今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拟定2011年第一季度对完成促进就业工作组织自查,尔后接受省、市考核组检查。
当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增长,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厦门市集美区委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就业工作,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2010年厦门市集美区确立的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力争全区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人数 1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数541,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数3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600人。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厦门市集美区坚持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不断强化做好就业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以及新增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各镇(街、场)考核、检查与指导、监督。
据介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对象为城镇各类单位就业转失业再就业人员,但不包括农民工和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统计对象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通知》规定的城镇四类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接下来,厦门市集美区将根据服务岗位紧缺的情况,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产转业。集美区工商、税务部门积极出台优惠政策,为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提供税收减免服务,集美区工会、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招聘等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