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社保讲座④
编者按:这几年,职场人士都知道“社保重要”,但对具体内容又往往不甚清楚。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相关热点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解读,近期陆续在《羊城晚报人才版》刊出,敬请垂注。本期关注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
典型咨询:市民黄小姐做网络销售,收入很不稳定,她问:自己这种灵活就业能否参保?
专家分析:社会保险的好处就是其保障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广州市很早就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办法,有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各种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自由职业者都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从去年开始,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社保费征收工作移交到地税部门,现在灵活就业人员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具体手续可到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典型咨询:已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张先生说,发现比以前打工时缴费增加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专家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不是通过单位参保的,所以其缴费包括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而如果在企业工作,则统筹部分由企业负担,个人缴费比例为8%。
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政府也会对缴费基数上下限或缴费比例进行适当调整。例如为应对金融危机,广州市对2009社保年度(2009年7月至 2010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进行了阶段性调整,由原来的固定值“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调整为可根据实际收入在上下限内申报:下限是 “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472元)”、上限仍是“全省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这项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哪种情况可获社保资助?
典型咨询:做家政服务的市民冯女士收入不高,缴费有压力,她听说有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获得政府社保资助,咨询具体情况。
专家分析:为促进就业,广州市规定在社区就业的“4050”失业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广州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享受政府资助。社区就业是指在经市、区、街(镇)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提供的社会服务性岗位工作,其中就包括家政服务,还有街道便民服务员、门卫保安、治安巡防等。需要说明的是,有明确用工单位的人即使是在社会服务性岗位工作,也是由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个人不直接享受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在社区就业后,向户籍所属区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申请社保资助,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由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统一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手续。按照养老保险20%的缴费比例,其中12%由政府资助,8%由个人承担,每人累计享受养老保险资助不超过3年。另外,参加其他医疗、失业、工伤险种也有一定比例的政府资助。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典型咨询:陈女士的疑问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如何办社保退休?
专家分析: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单位,办理退休的手续与社会失业人员是一样的,即在达到退休条件前三个月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的退管机构申请、办理。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应携带的相关资料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失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等。另外,由于办理退休时需要从档案中核查个人相关信息,如果本人档案不在户籍所属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而是由所属街道保管的,需要凭本人《失业证》先提取档案再到退管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