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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 就业管理步入新阶段

零零社区网友  2010-05-19  互联网

  甘肃新闻网兰州5月19日电 据甘肃日报报道:将一些符合甘肃省实际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规范,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为该省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带来了福音、撑起了“保护伞”。18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条例》起草工作于2007年底启动,今年3月31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闻发布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庞波说:“《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甘肃省就业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条例》中强化了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把扩大就业和控制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应当将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控制失业率等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条例》细化了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职业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普通高校毕业生。

  《条例》专设“创业扶持”一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创业环境,完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依法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条例》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统筹就业以及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援助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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