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 正文 返回 打印

厦门市规定企业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将补贴2000元

网友投稿  2010-05-13  互联网

     今年5月16日是第二十次法定全国助残日。“全国助残日”期间,即5月6日至16日,厦门市各区举办5场残疾人专场就业推介会。

     5月13日同安区劳动就业中心、5月14日海沧区艺术广场、5月16日厦门美术馆西广场还将有推介会。

     为鼓励企业招聘更多的残疾人就业,凡自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2000元。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5-13/115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