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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补助金使用基本规范

网友投稿  2010-05-13  互联网

  5月10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专题会议上了解到,去年市政府决定对关系民生的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审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进行了两个多月的专项执法监察,基本查清了2007年—2008年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据了解,我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上级和本级财政的拨补资金,支出范围有职业介绍、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法规宣传等十几个项目。2007年—2008年上级和市财政两年拨付全市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共计19869.4万元,其中,2007年9560万元;2008年 10309.4万元。

  此次监察覆盖了全市九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还抽查了17个办事处、5个乡镇,7家就业培训机构、6家企业、走访了群众约200人。总的来看,我市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基本上符合管理要求,但同时也发现了管理不规范、把关不严格、制度有欠缺等问题和挪用、占用、套取现金等个别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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