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将坚持扩大就业与稳定就业并举,鼓励自主创业,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积极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力争3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据介绍,今年我省城镇需安置就业人员将达到155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31.5万人,新增就业转失业人员62万人,结转下岗失业人员近59.2万人,失地农民2.5万人。就业面临严峻的形势,为稳定我省就业局势,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决心,积极推进新一轮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并坚持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并举,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坚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积极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坚持调整就业结构,实现与产业结构调整相互促进;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促进政策公平化和服务均等化。同时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推动促进就业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拓展创业空间,放宽创业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额和经营场所等方面政策限制,实行“非禁即入”。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和咨询专家队伍,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和创业项目资源库,建立创业孵化园区和示范基地。免费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服务。优化全民创业环境,宣传创业典型,支持创业型城市建设,营造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
做好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工作。建立公共投资拉动就业增长的机制,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任务目标,同步启动对从业者的技能培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新兴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断完善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更多地吸纳就业。以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性岗位为重点,加大开发公益岗位。不断完善援企稳岗政策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引导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努力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加强城乡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发展非公经济和服务产业、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工作方式相结合,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和“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规模,开发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科研单位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引导和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开展就业服务和援助,健全完善从基层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和工资补贴等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0%以上。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进一步完善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着力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力争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都能就业;认真落实帮助随军家属就业的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并积极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