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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民工享受重点工程工伤保险补贴

网友投稿  2010-04-07  互联网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招用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补贴。

  据常德市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本次补贴范围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是国家及省市县投资实施并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行文认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新招用本市返乡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并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一定标准给予一年工伤保险补贴。补贴标准:重点工程招用人员工伤保险补贴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补贴对象的人均缴费基数,按1%的费率计算缴费补贴数额。工伤保险补贴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务工人员,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10-04-07/1156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