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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为了“户户有就业”

零零社区网友  2010-05-21  互联网

聚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促灾区就业工作

民生是灾后恢复重建之本。两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促进地震灾区群众“户户有就业”摆在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两年间共帮助和促进近160万受灾群众就业,确保了就业有门路、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为灾区群众点燃了新生活的亮灯。

两年工作盘点

帮助近160万名受灾群众就业,其中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20余万人就业;对口就业援助省市通过异地转移就业和项目吸纳,直接帮助17万名灾区群众就业。

对灾区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减缴、缓缴社保费3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7亿多元,稳定了近13万人的就业岗位。

为灾区群众举办招聘会约1500场,培训90余万人次。

支持自主创业。仅2009年就为灾区群众个人创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9亿元。

灾区登记失业率已经从震后高峰时的7.5%降低到4%以下。

公共就业服务应对突发危机

4月22日,一场名为“送岗位、到家门”的乡镇巡回招聘会开到了都江堰市龙池镇,现场有20多位村民受聘为当地游客中心的保洁工和接待员。

两年前,都江堰市就业局办起了我省地震灾区第一场招聘会,为受灾群众点燃了新生活的希望。两年来,该市坚持平均每周举办一场乡镇巡回招聘会。

就业援助,八方汇集。始终牵挂灾区群众的党中央和国务院,多次对做好灾区就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08年6月底,国务院在成都召开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座谈会,18个省市由此拉开了对口就业援助的序幕。

为让灾区群众快捷有效获得帮助,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利用对口就业援助契机,组织小分队走村入户,了解就业需求;在废墟上、板房中举办招聘会,为灾区群众就地就近提供岗位援助。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市场生命力不减。两年来,灾区各地共举办招聘会约1500场,为灾区群众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我省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将受灾失地失业劳动者纳入了就业援助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成为一条重要的援助途径。两年来,灾区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了保洁、治安等30多个工种,并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共安置灾区群众20余万人,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大规模实施特殊政策开先河

“今年初省政府出台了文件,实实在在的特殊政策还要延续一年!”近日,地处绵阳市的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高兴地说,“最困难的时候,公司仅缓缴的养老保险就达1000余万元,好比是增加了无息贷款。特殊政策帮助我们实现了零裁员,最近还新招了300多名工人。”

地震后,我省确立了突破现有政策,保就业、保基本生活的就业工作新思路。2008年5月底,通过反复数据测算后,拟定了20条政策建议,飞赴北京争取政策。大部分建议被采纳后,省政府迅速出台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将因灾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村群众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对因灾暂时失去岗位的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受灾企业减缴、缓缴社保费,为灾区企业提供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探索建立了就业工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新机制。

探索扩大和稳定就业长效机制

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一度让青川县城的牟加华全家生活陷入困境。搬入板房后,他被安置到公益性岗位成了一名板房治安管理员。随着群众陆续搬入永久性住房,截至去年10月,他所在社区的治安管理员岗位被裁减了一半。

位列其中的牟加华却成功实现了转岗不下岗。在就业局帮助下,他获得了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开起了布艺行。“店里聘请了两名下岗职工,几天前我还清了所有贷款。”牟加华脸上溢满了笑容。

“随着灾区各项工作逐渐走上正轨,此前应急情况下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数量已逐步减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分析指出,加大力度开展培训和创业帮扶,是灾区扩大和稳定就业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

为增强灾区群众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两年来我省共培训灾区群众90余万人次。其中,“紧急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已帮助了869名灾区群众创办企业,创造了5404个就业岗位。

此外,我省通过采取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鼓励支持灾区群众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为打牢灾区就业工作的根基,目前,我省正积极推动灾区39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1507个基层工作平台重建。今后,将在家门口为灾区群众就业、创业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援助月活动进灾区

为促进地震灾区实现“户户有就业”目标,今年5月5日至6月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阿坝等市州开展2010年地震灾区就业援助月活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助您就业,创造美好新生活”,援助对象为地震灾区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失地无业农民和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活动期间,相关部门将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按户建档,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重灾县(市、区)继续执行灾区就业援助特殊政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等帮助援助对象实现就业;一般灾区县(市、区)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落实到人,帮助他们稳定就业。

围绕“两个加快”全力扩大就业

——对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叶壮

问:今年灾区面临怎样的就业形势?

答:随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陆续完工,重建项目直接提供和所带动的岗位将减少,直接服务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公益性岗位逐步消失,对口就业援助转入常态工作,加上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灾区就业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灾区群众生活不断提高的根本性措施,确保年内重灾区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25万人、总量超过730万人,98%以上的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确保2011年底前实现灾区“户户有就业”的目标。

问:新形势和新目标下,灾区促就业工作有哪些着力点?

答:首先要进一步围绕“两个加快”,全力扩大就业。把就业工作融入到全省铁路、高速公路、水利水电等重大建设项目中,融入到工业“7+3”产业发展规划及8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实施之中,千方百计增加灾区就业总量。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要进一步促进转移就业,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创业扶持,促进富民增收。

在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实现“户户有就业”目标的最关键环节,我们将继续在灾区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尤其针对因灾失地农民和城镇零就业家庭,实施动态实名制管理,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成员就业。

问: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直是我省就业工作的短板,在重建中是否面临新机遇?

答:的确,目前基层促就业工作的抓手还不够完善,灾区不少乡镇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将进一步利用灾后恢复重建的契机,加快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恢复重建,按规定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在灾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制度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努力让我们的平台真正成为了解群众就业意愿的“耳目”,宣传政府就业政策的“喉舌”,为群众服务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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