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曾让人欢欣鼓舞,异地转续终于“破冰”,农民工年末集体退保似乎要成为过去时。但现实击碎了人们的美好预期,2009年12月31日,近2万人涌向深圳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反而创下深圳历年新高。
原因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近日表示,《办法》去年12月末发布,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间政策宣传的时间不够,导致部分农民工对该政策没有准确把握和全面了解,并要求退保。
有人认为,退保问题反映出人们担心“转保”流程过于复杂,反而得不偿失的心态。许多退保者都称是由于工作的流动性和对“转保”流程“麻烦”、“费事”的担忧而选择退保。可见,有了好的惠民政策,还要有好的解释和宣传。
相比之下,今年1月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就预留了约半年的政策宣传时间———直至2010年7月1日才实施。
然而,即便有对“转保”麻烦的顾虑,参保人还是可以选择观望,退保人数为何反有增长?原来《办法》中还有这么一条:“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也就是说,如果不在2010年到来之前退保,以后就没有机会退保了。不难想象很多农民工的惶惶之心:未来的工作本就朝不保夕,即便保住饭碗,还有一部分钱要被“套牢”,本来就赚点养家糊口钱,与其不确定地被套,不如今天就套现,眼见为实,落袋为安!这可以从媒体的报道中得到印证:“退保的这笔钱,是我唯一的周转资金,对我很重要。”“活一天算一天,花钱买社保,起什么作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