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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扶助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网友投稿  2009-11-23  互联网

  本报讯 今年以来,楚州区从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创业指导、优化就业服务入手,倾力扶助返乡农民工上项目、办实体、找工作。到目前,该区为1102位返乡农民创业提供政策优惠,农民工新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有1907户,有7303人实现就业。
  加大政策扶持。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选择其经营范围;支持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在符合相关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自主选择主体类型进行注册登记。农民工返乡后从事流动小商小贩经营的,可以免于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在符合城乡规划、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农民工以租借的临时商业用房、疏导点作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创业;允许返乡创业农民工通过租赁、承包等合法方式利用闲置土地、闲置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林地等场地进行创业。

  加强创业指导。楚州区工商、劳动等部门联合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回乡创业农民工立足本地农业资源,发展高效农业,开发生产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引导返乡农民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技推广、包装储运、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产业化配套服务企业。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做到多支持、多服务。

  优化就业服务。凡是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凭外出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连续一年以上(含一年)居住证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本人外出务工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证明,只收登记费,免收其他费用。凡投资人或股东均为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兴办企业的,2009年企业办理年检时一律免收年检费,并免收补(换)发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在各登记窗口设立返乡农民工登记“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返乡农民工作登记政策、法律咨询和证照办理指导服务。对申请从事企业、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只要登记手续齐全、符合法定登记条件,一律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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