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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 利益各方“连坐担责”

零零社区网友  2009-11-04  互联网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陈思亦)欠薪逃匿的怎么办?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该怎么处理?昨天,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难点问题及监察工作形势分析研讨会在渝举行,来自全国的70余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与会,“会诊”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难点问题等内容。

  在昨天的研讨会上,与会者均称,近年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基本工资、加班费等劳动报酬产生的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直接引发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特别是在建筑工地,个别施工企业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然后包工头卷款逃跑,发生欠薪逃匿事件,就给农民工工资追讨带来难度。

  欠薪逃匿怎么处理?市人力社保局说,我市在建设领域中规定,只要同一链条的任一环节出了问题,其他几方都要担责,防止欠薪逃匿,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支付、月结月清。也就是说,上到开发商、承建方,下到分包方、劳务公司,建设领域链条所有企业,都得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负责,出了问题谁也“跑不掉”。

  比如,发包方监督不力或因其过错致使用工主体侵占、挪用农民工工资款项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用工主体不能清偿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要承担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责任。此外,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自然人的,承担拖欠工资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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