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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返乡女农民工生存发展情况调研

零零社区网友  2009-11-17  互联网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以来主要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从事加工制造、商贸流通、服务等行业的大量农民工返回宜宾。为全面了解宜宾返乡女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帮扶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提供参考,宜宾妇联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十区县对返乡女农民工生存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一、基本情况

  (一)返乡女农民工现状

  1、存在“三低”现象。据不完全统计,宜宾有 11.5万农民工先后返乡,其中返乡女农民工 4.7万人,占41 %。一是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1%,高中或中专学历占 37%,大专及以上学历占12%。二是收入较低。工资1000元/月及以下的占 57 %,1000元/月以上的占43 %。三是年龄偏低。主要集中在18—50岁之间,其中25岁以下的占33 %,25—40岁的占 46%,40岁至50岁的仅占21%。

  2、生活压力较大。农民工返乡后,面临诸多困难,生活压力较大。一是经济压力大。许多返乡农民工是夫妻双双失去工作,丧失了经济来源。二是子女上学难。由于教育资源有限,大量孩子随父母返乡后,给当地学校造成了很大压力。据调查,仅兴文县2009年春期开学后,回乡适龄入学返乡农民工子女就达1095名。三是社会保障缺失。由于常年在外务工,因此没有在家乡购买任何社会保险,返乡后大多数人的养老、医疗等没有基本保障。

  3、再就业和创业愿望强烈。由于返乡后面临的经济压力,大多数女农民工都急切盼望重新就业或创业,以解决目前无工作、无收入的现状。据调查,有33%的返乡女农民工希望参加再就业培训,为再次外出务工做好准备;27% 的返乡女农民工期望政府能给予创业政策优惠和扶持,为她们创业创造条件;29% 的返乡女农民工希望当地政府提供一些就业岗位;仅有11%的返乡女农民工暂时没有新的打算。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下发倡议书等形式,在返乡妇女中大力宣传金融危机的短暂性、阶段性、非延续性等特点,帮助返乡妇女正确认识危机、正确对待危机,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二是组织开展女农民工引导性就业培训,积极引导她们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鼓励她们主动投入到市场就业中去。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优秀返乡农民工的创业事迹,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从舆论上加大引导,增强返乡妇女自主创业的勇气和信心。四是积极开展“双学双赛”女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励返乡妇女争先创优,做增收致富带头人。

  2、优化环境,政策倾斜。为帮助返乡女农民工摆脱困境,尽早实现就业、创业,宜宾各级妇联积极与当地劳动、就业、农业等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联合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开发办、市移民办等多部门实施巾帼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外出务工返乡妇女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宜宾各区县妇联积极帮助返乡妇女渡过暂时的困难,实现再就业和创业。在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上,宜宾各级妇联主动介入,协调学校简化入学手续,及时安排就学,为随返子女搭建了高效、便利的就读绿色通道。

  3、强化培训,提高技能。为切实提高返乡女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帮助其再就业,宜宾各级妇联把返乡女农民工作为重点培训对象,通过开展返乡妇女专题调研,广泛了解返乡妇女技能特长、培训意愿和择业要求等信息,依托现有各类技术培训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电动缝纫、竹工编织、家政服务、电脑等实用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她们的技能储备,提高其就业能力。目前,宜宾各级妇联与农业、劳动、就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200余期,培训返乡女农民工1万余人。

  4、搭建平台,帮助就业。一是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帮助返乡妇女自主择业,各级妇联积极开展“春风送岗位”行动,联合就业局、人事局等部门举办女性专场招聘会。二是组织劳务输出。积极参加宜宾市劳务办组织召开的“川浙劳务洽谈会”和“川粤劳务洽谈会”,通过与浙江、广东的一些大型企业签订定单定向培训输出合同,为返乡女农民工再次外出务工提供就业岗位。三是提供职介服务。各级妇联积极依托妇女儿童教育服务中心职介机构为返乡妇女就业创业服务。

  二、存在问题

  1、思想观念滞后。女农民工返乡前大都在在沿海地区从事外贸服装加工、制鞋、玩具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收入高于传统产业收入,所以返乡后大都不愿再从事农业种养植等传统行业。同时,由于返乡后就业观念没有及时转变,多数人也不愿意在当地从事家政等服务行业。据调查,宜宾家政从业人员存在较大缺口,但仅有24%的返乡女农民工愿意进城从事家政服务。

  2、择业竞争力差。返乡女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对科技知识接受能力不强,在外打工时主要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事体力劳动或在服务业从事简单的劳动,技能水平普遍不高,而当地一些企业的招工条件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这使得许多没有一技之长的返乡女农民工被挡在了就业大门之外。

  3、缺乏创业基础。一是缺乏创业能力。女农民工返乡前,大都在工厂、企业打工,缺乏创业意识和危机意识,失业返乡后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有限,又缺乏创业知识的积累,因此不具备创业的能力。二是缺少创业项目。部分想在家创业的女农民工虽然有良好的愿望,希望在种植业、养殖业上有所发展,或经商办企业,但由于对市场需求不了解,创业项目难选择,不敢去干。三是缺少创业资金。女农民工在外务工收入主要用于孩子上学、赡养老人等家庭开支,结余很少,大多数人没有多余存款,返乡后有创业打算,但由于缺少资金,只好作罢。

  4、参政意识淡薄。受几千年来形成的“男尊女卑”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习惯依附于男性,相当一部分返乡妇女既缺乏竞争意识,又缺乏参政议政意识。据调查,有70%以上的返乡妇女认为“女性当村干部比男性更困难”,仅有29.3%的返乡妇女愿意去参加村委会竞选。究其原因,一方面她们返乡后主要将精力用在照顾孩子和老人、做家务等家庭事务上,较少参与到村民代表、村民会议等“公共领域”,参政经验不足。另一方面返乡妇女的素质技能偏低,带领全村发展致富能力有限,难以获得农村群众的积极拥护。

  三、思考建议

  1、加强正面引导,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进行心理疏导。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让返乡妇女了解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了解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引导她们坚定信心、转变观念、积极应对。二是树立先进典型。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农民工的先进创业故事,积极开展科技致富女能手、创业女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激励返乡妇女积极创业。三是给予人文关怀。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帮助解决诸如子女返乡入学、住房、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形成全社会关心返乡女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四是丰富文化生活。要根据返乡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引导返乡妇女成为农村先进文化的引领者。五是营造参政环境。要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农村,从政策上给予女性在家庭外发展的空间,鼓励她们参与村内的一些行政性事务。

  2、提供多元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强化服务,加大扶持,形成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合力。一是创业资金扶持。各级妇联要大力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制定细化《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妇女创业资金瓶颈,帮助妇女运用小额贷款创业发展、增收致富。二是项目扶持。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通过移民妇女发展、“母亲健康快车”、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惠民项目实施,带动和促进返乡妇女发展。三是结对扶持。各级妇联要深入开展“岗村联创”活动,通过巾帼文明岗与返乡妇女结对,帮助贫困返乡妇女尽快摆脱困境,实现就业。四是整合资源扶持。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对吸纳返乡女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政策扶持。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部门要及时掌握返乡女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确保返乡女农民工再就业后劳动安全、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生活住房等方面享受到普通居民一样的待遇。各类人才交流机构、职业中介组织要主动出击,与本地或外地大型企业、单位联系,及时公布岗位需求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和就业平台,实现返乡女农民工本地或异地就业,缓解就业压力。

  3、开展分类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要针对市场岗位需求和失业返乡女农民工意愿及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不同类别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一是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围绕建设美好村要求,对愿意就地从事传统产业的返乡妇女开展茶叶、花卉、果树栽培、养兔等种养殖知识培训。二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对再就业愿望强烈的返乡妇女,要通过举办电动缝纫、手工编制、计算机应用、家政服务等特色培训班,帮助她们提高劳动技能,实现再就业。三是开展返乡创业培训。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设立专门针对女性创业的专项培训资金,利用各地妇女培训学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SYB创业培训,让更多的返乡妇女获得创办企业的技巧和知识。四是开展文化素质培训。针对返乡妇女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要适时开展文化知识的培训,让她们文化水平有所提高,成为村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4、拓宽就业渠道,构筑发展空间。一是主动出击输出就业。要主动深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了解当地企业生产经营及用工状况,加强与当地企业的沟通和协调,为实现返乡农民工再次外出务工搭建平台。二是加快发展本地就业。要积极推进项目的开工和建设,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加快发展,通过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增大量就业岗位,解决返乡农民工再就业问题。三是发展产业转移就业。要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绿色农业、观光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推动和支持创办妇女发展基地,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返乡女农民工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就地转移一部分返乡女农民工。四是强化组织建设。要扎实开展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农村妇女人才参与社会事务和经济管理,实现返乡妇女自我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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