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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

网友投稿  2009-11-09  互联网

黑龙江新闻网讯 哈市政府近日转发了哈市劳动部门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哈市农民工工作意见》,将农民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对农民工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按照《意见》,哈市将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经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也将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农民工特点,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但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将进行技能储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意见》规定将农民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并将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农民工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将围绕哈市部署的城市建设项目需求开展。

哈市将强化农民工创业培训,对农民工开展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创业培训。在培训模式上将创新开展创业实训活动,通过组织准备创业人员参加模拟创业和见习活动,提升其创业能力。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11-09/1140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