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6日电(记者郭嘉轩)从今年开始,湖北省将连续3年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对符合标准的“农家乐”给予资金补贴,力争3年内扶持9000户“农家乐”经营户,并带动4万农民就业。
湖北省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各地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以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今后,凡新开办并依法办理开业登记的“农家乐”经营户,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并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按“自愿申请、评估验收、达标补贴”原则,每户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贴;这些“农家乐”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每户8000元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等税费,同时每户还可申请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内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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