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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给家庭带来哪些影响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8-24  互联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黑龙江省农民工返乡回流明显增多,给各地劳动就业、人口管理、社会生活等方面带来一系列问题。根据近日黑龙江省妇联调研组所做的调查,农民工返乡给家庭既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利弊兼有。

农民工返乡给家庭带来一股新风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监测统计,2008年冬以来至2009年3月初,全省返乡农民工达到高峰值126万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5%(按去年末500万人计算)。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座谈会和访谈资料的梳理,调研组认为农民工返乡给家庭既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也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利弊兼有。

黑龙江省农村受传统文化的影响较深,早婚早育、父母包办、变相买卖婚姻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这些返乡农民工中,受城市婚恋观的影响,他们更加渴望自由恋爱的婚姻模式,99.8%的返乡农民工希望自主的选择婚姻;先成家后立业这是以往农村青年的婚姻模式,而城市青年更多的选择先立业后成家,这一点上,返乡农民工更加认同城里人婚姻模式。访谈中,83.3%的未婚的农民工希望事业有一定的基础后再结婚,那些有子女的已婚农民工们表示,他们不希望孩子结婚太早,同时,在彩礼问题上,有66.7%的返乡农民工表示,只要孩子满意,不会在意彩礼的多少。

过去农村受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思想的影响,许多头胎生女孩的家庭想生二胎甚至三胎,直至生了儿子为止。进城务工后,返乡农民工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深刻的体会到生男生女都一样,感受到养育孩子的经济成本的压力,重男轻女思想弱化。访谈中,我们询问了一些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民工,是否有再生育的想法时,他们中72.2%的人都明确表示,有一个孩子就够了,不想再生第二胎了。甚至有些以前生育过两个以上孩子的农民工表示,如果时间倒流的话,他们也不会再生那么多孩子了。

这些返乡的农民工普遍的反映就是,由于自身的文化素质较低,在城市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收入也很低。他们深切的体验到知识的重要性,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希望自己的子女不要重复走自己的老路,94.4%的已婚有子女的农民工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他们不惜重金送子女到教学质量好的学校读书,希望孩子将来能够考上大学。

在这次抽样调查的1512名返乡农民工中,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在家的751人,妻子外出打工丈夫在家的150人,占被调查样本总数的59.58%。长期的两地分居势必会影响到夫妻关系,农村留守妇女中近一半认为“婚姻不幸福”,因夫妻一方外出打工导致离婚的比例占农村离婚总数的47%。返乡后,夫妻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夫妻间的沟通交流多了,夫妻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加深。所以,这次调查,有38.89%的返乡农民工认为他们的夫妻关系得到改善。同时农民工返乡,缓解了“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问题,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有所改善,有利于家庭恢复正常的家庭结构和生活状态,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隐患不容忽视

一部分农民工由于失业返乡,经济收入大幅度的减少。调查显示,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来源全部依靠打工的占17.48%,主要依靠打工的占48.94%,二者合计占调查总数的66.42%。由于收入减少,导致家庭经济陷入紧张拮据的状态,由此引发的夫妻矛盾、赡养老人、子女抚养教育等问题凸显。严重的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到了双方分居甚至离婚的地步。

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老家的房子空闲破损严重,有的家庭当初是举家转移,离乡时把住房卖掉,打算长期在外不归,这次受到经济形势的影响,返乡后,住房问题成为他们遇到的头号难题。土地问题是有些家庭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又一个障碍,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是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前外出务工的,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分配到土地或土地被村里收回,这部分人占被调查人数的0.8%;一部分人二轮土地承包时虽承包了土地,但由于外出务工,将土地长期转包给他人,这部分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9.05%。调查显示,上述人员返乡后,因无地可种,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或者上访告状索要土地或者聚集在一起打牌赌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稳定。

农民工返乡后,那些到城里上学的孩子就不得不随父母回乡就读,有些孩子出现不适应现象。还有的地方由于两地学校使用的教材版本不同、教学进度不一、教学质量和条件相差甚多,一些孩子出现厌学、弃学现象。

因为政策和体制的原因,农民工在城市的特殊处境造成了他们特殊的社会心理,往往容易自卑、恐慌、焦虑。现在,无奈返乡的农民工自尊心再一次受到伤害,这种心理阴影如不能很好地进行调整就可能演变成心理疾病。还有17.17%的返乡农民工认为农村文化生活枯燥,12.62%的农民工认为农村生活环境艰苦,衣、食、住、行等方面很不方便。这部分人熟悉了城市环境,也接受了城市人的价值取向,返乡后,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简陋、文化娱乐活动缺乏等诸多因素影响,从而导致心情浮躁,极易与家人等发生冲突或出现不平衡心理状态,成为影响家庭和谐的不利因素。

由于长期在外工作,年龄不断增长,在城市属于婚姻适龄期的青年,回到家乡后,突然发现身边同龄人都已经成家生子,在当地很难找到年龄上相匹配的对象结婚。婚姻的不如意,对大龄青年造成了一种“失落感”,无心努力工作,给家庭、社会带来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应妥善解决返乡农民工家庭的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如果不能妥善解决返乡农民工家庭的问题,他们不能安居乐业,就势必形成新的社会矛盾,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返乡农民工带来的不仅仅是家庭问题,而是重要的社会问题、民生问题、政治问题。应将解决返乡农民工家庭问题与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返乡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涉及数十万农村家庭的实际利益。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大推动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力度,为返乡农民工家庭持续增收提供保障。要以发展扩就业,牢牢抓住我省扩内需、加强大项目建设这个核心,以一、二、三产的共同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在更高层次上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问题。要以政策促就业,时刻把握农民工就业创业脉搏,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免费培训、信息咨询等给予适当倾斜,做到快落实、快见效。要以创业带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创业指导,引导返乡农民工因地制宜,发挥特长,能工则工、宜商则商,特别是要为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者,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信息,引导理性选择创业项目,找准创业路子。

要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家庭的稳定工作,聘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就业和生活方面的专门心理疏导,动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心理抚慰活动,认真化解返乡农民工心中的疑虑,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特别要重视贯彻落实好农民工返乡在子女教育、权利维护、保障服务等方面一系列政策,充分关心、关爱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激发他们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大龄未婚青年素质,关注大龄未婚青年婚姻问题,开展青年联谊活动,增加大龄未婚青年接触异性机会,为他们建立幸福婚姻创造条件。

针对返乡后存在的住房、土地问题,借鉴有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有效解决返乡农民工家庭的后顾之忧。在土地方面,村里有机动地的,应给予无承包地的返乡农民工家庭承包地补偿;没有机动地或者机动地已经发包完的村,政府出资买回土地,补偿给没有承包地的返乡农民工家庭;土地非常少无法保障生活需求或者返乡后生活困难的,按政策将他们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在住房方面,对于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无房返乡人员,政府应为他们无偿提供宅基地,提供资金补助帮助他们自建住房;对那些没有经济条件的,由政府出资帮他们租房子。总之,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实质性的措施、更加有效的政策,保证返乡农民工家庭安居乐业。

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的原则,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适应广大返乡农民工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文化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让返乡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丰富的文化娱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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