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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生基层就业 每月补贴1100元

网友投稿  2009-06-17  互联网

在全国率先将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符合要求的每月给予50元助学贷款补贴;扩大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在农村基层服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经考核直接聘用到事业单位……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事局了解到,根据成都市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今年成都市将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计划”,为了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市人事局公布了一系列具体的优惠政策。

  到基层就业或服务

  每月给予50元助学贷款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给予助学贷款补贴,这在全国还属首次。”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是针对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并不能享受到这一优惠,而我市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的对象为到我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上实现了突破。

  据介绍,符合助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国家助学贷款助还申请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用于还贷的银行存折原件、借款人《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到当地人事部门,各区(市)县人事部门对其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列为助学贷款补贴发放对象。在服务期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助学贷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生活补助每月1100元

  购买社保“五险”

  到村(涉农社区)、农村中小学、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助为1100元,购买社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对服务期每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各区(市)县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的第二年可享受7天的休假,休假期间生活补贴照发。另外,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由各区(市)县人才中心免费管理;还可以依据国家规定的最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考试,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6-17/112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