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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对四类人员培训

网友投稿  2009-07-10  互联网

7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获悉,为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对就业造成的影响,稳定全市就业局势,日照市将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对四类人员进行培训。

  计划从2009年至2010年,利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对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开展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能力。

  凡生产经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职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业转岗培训、职工素养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一岗多能培训、班组长培训,培训时间为1-3个月,可利用业余时间灵活安排培训,但总课时不得少于200个。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对失去工作返回家乡的农民工,将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结合日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的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专项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对返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工,重点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社会主义村建设要求,开展农村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经营等实用技能培训。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按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对城镇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和留在城镇继续找工作的失业农民工,组织其参加3至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400个。结合日照市大力发展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着眼服务钢铁、浆纸、粮油、汽车等十大产业和其他社会需要的职业工种,重点开发面向城市社区就业的服务类技能培训项目,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和手段,突出培训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对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组织其参加6至12个月的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培训课时不得少于600个,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实训,实现就业与培训的有效衔接。

  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协调,对做好职业培训、援企稳岗工作给予资金保证。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劳动者培训需求,摸清底数,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在改善教学、实训条件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记者 迟锐通讯员 陈英玉 周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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