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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返乡农民工可免试读技校

网友投稿  2009-04-02  互联网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4月1日消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不妨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昨天联合公布一项特别方案,明确今明两年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对困难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城镇失业人员等实施分类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其中,年龄在2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的返乡民工还可免试读技校。

        我省鼓励困难企业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在岗、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的方式稳员增效,企业职教经费不足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在岗培训补贴。但申请在岗培训补贴的企业,不能同时申请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

        返乡农民工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培训工种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新开工建设项目和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并重点围绕国家支持的铁路、交通、建设、电力等领域展开。对大龄农民工开展3个月以内的中短期技能培训;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可享受培训补贴,该补贴可由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我省规定,对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培训机构最多只能获得补贴标准的60%;对学员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培训机构可获得100%的补贴。

        对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组织开展3至6个月的中短期再就业技能培训。对未就业大学生,结合其专业背景,培训时突出操作技能训练。继续落实对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制度,充分发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作用。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技能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给予100%补贴。

        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扩大技工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招生规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通过订单、定向培训等方式,强化职业技能实训,有计划地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后备技能人才。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9-04-02/111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