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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就业措施NO.1:农村基层就业生活补贴1000元/月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4-21  互联网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我省将扩大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规模。

  招募人数——到农村支教、支医、支农、扶贫人数将扩大到2000人。

  补贴标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000元,并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到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满5年的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优惠政策——为鼓励参加上述项目期满后的高校毕业生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 年内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增加15分;报考县级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地市级以上机关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可在初试总分中增加20分,报考其他院校研究生的加10分。

  西部就业工资高定1至2档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

  工作满5年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流动到原籍或除直辖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面的免费代理服务。

  对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1至2档工资标准。

  三支一扶今年计划招募2000人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工作。服务时间一般为2年,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在择业过程中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今年计划扩招为2000人。

  招募方式是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7月底前,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合格毕业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

  任职期间,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聘期结束后3年内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报考研究生的,加分政策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政策。

  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还将按人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到村任职必须在村里工作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县级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

  为帮助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农村工作岗位,各地将组织他们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强化对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培训,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同时,乡镇党委、政府将负责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农村任教特设3000岗位

  该计划由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对象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人事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聘期3年。我省从今年开始,每年招募3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学校任教。 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3年聘期结束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由组织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其工资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聘期结束后3年内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报考研究生的,加分政策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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