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立嘉报道: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2008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7月1日起,北京市低保、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等5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均将上调。 最低工资标准月增70元。按照7月1日起将执行的新规定,2008年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30元、每小时4.3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0元、每小时4.6元。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增幅将近11%。
此外,低保标准拟由现行月人均330元调整为月人均390元,提高60元。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将由现行的平均标准476元,调整为556元,平均增加80元。工伤生活护理费月增317元。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由现行的675元调整为775元,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记者了解到,本次大幅调整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以来物价上涨持续时间长、幅度大,尤其是粮油、肉价等涨幅较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