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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出台新政策解决被征地农民后顾之忧

网友投稿  2008-06-13  互联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柳州讯(记者刘兴标)城市在拓展,经济须发展,不少城郊农民土地被征用,他们的养老、医保怎么办?柳州市出台的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新政策一解其后顾之忧。

  据统计,2004年以来,该市共征地703.6公顷,被征地农民共1.19万多人,加上历年被征地农民总数已近4万人。以人为本,解决民生。该市特制定并出台事关被征地农民就业、生活、医保的新政策,即征地时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民,其土地被政府依法全部征收或剩余耕地人均面积不足0.3亩的承包户,被认定后由村民委集中申报,经核准核查、城区征地部门初审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发放《被征地农民登记证》,并分别就培训就业、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积累金由财政承担30%、个人与村集体承担70%。2007年12月31日之前和2008年1月1日以后被征地的农民,均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均为20%,积累年限均为15年。其个人基本养老保障金部分按60%、80%和100%为基数缴纳,凡缴纳基本养老保障积累金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后,经市社会劳动保障事业管理所核准,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障金。其医保则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亦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或合。

  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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