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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返乡农民工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网友投稿  2008-12-12  互联网

  新华网南昌12月11日电(记者李兴文 刘晨)为妥善安置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表示将把返乡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为680万人,其中省外务工人员558万人,省内务工人员122万人。截至今年11月底,江西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33.16万人,占全省外出务工人员总数的4.86%。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将已在用工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返乡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与用工地劳动保障部门衔接,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按用工地的标准,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省内异地就业返乡农民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可一次性从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可与以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http://farm.00-net.com/news/10/2008-12-12/110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