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济南调查队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0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6300.1元,比上年增加820.1元,同比增长15%。其中,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助推器”,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
济南调查队有关人士分析,随着农民务工环境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成效显著,农民工资性收入“水涨船高”。2007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2645.9元,同比增长22.5%,工资性纯收入已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本年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9.2%。其中,农民在本地劳动得到工资性收入人均1387.3元,增长22.7%;外出务工收入人均792.8元,增长19.3%。
来自家庭经营的收入撑起了农民“腰包”半壁江山。2007年农民来自家庭经营的纯收入达3140.7元,比上年增加228元。从其构成看,受粮、油、肉、蛋、奶等基础农产品价格上扬以及农民全年出售农产品数量减少的共同影响,农民来自第一产业纯收入达2106.6元,比上年增加55.5元,同比增长2.7%,增长幅度并不大;随着农民就业渠道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来自非农产业的家庭经营纯收入继续较快增长,2007年达到人均1034.1元,比上年 增 加172.5元。其中,农民来自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的纯收入为 366.4元,增长34.7%;来自家庭经营第三产业纯收入667.8元,增长13.3%。
在各项惠农政策落实、保护农民利益举措以及农民家庭资产增加的三重拉动下,农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达305.1元,增长22.1%,其中,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人均137.7元,增长24.3%。农民人均转移性纯收入208.4元,增长32.4%。
此外,农村商品市场更加活跃,货币收入比重继续提高。2007年全市农民工资性的货币收入快速增加,同时家庭经营农业生产的商品率继续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商品交换日趋活跃。2007年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5673元,增长15.4%。现金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90%,上升了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