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6月23日消息(记者陈定川)记者日前获悉,福建省积极探索实施“零租金”工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
据了解,用工单位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具体方式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农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集中建设的农民工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农民工提供,或由农民工直接承租,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同时,向农民工提供居住场所应符合住宅安全、消防标准和基本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