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新闻分析:新华社记者孙玉波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农民工工作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建立和谐社会、稳步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保证,对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搞好农民工工作需要从总体上把握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协调性。农民工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领域,需要30多个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才能做好。农民工工作涉及各个方面,重要政策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处理和重点工作的安排都需要通过协调达成共识,才能凝聚力量,取得好的效果。
目前,全国省级、大部分的市级和相当一部分的县级都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四川等省市和云南的部分地级市还增加了编制,建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山西、新疆等省区在劳动保障厅内设立了农民工工作处,福建、河北、江苏等许多地区还将农民工工作任务落实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通,区域协作的工作网络。
二是政策性。农民工规模巨大,相关问题复杂,政策性很强。例如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既现实又急迫,正是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两为主”的政策,才使这个问题在总体上得到初步解决。山西、河南率先出台了《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云南、江苏、四川也在抓紧制定,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的政策法规体系。
三是前沿性。由于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中不断壮大,农民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许多新经验、新典型也需要总结推广。当前,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法律法规的渐进性、农民进城务工的迫切性交织在一起,使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焦点、热点问题,甚至是难点问题;要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中认识农民工问题,走出思想“误区”,冲破体制“禁区”、开辟农民工工作“新区”。
一些地区和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行优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民工公寓,鼓励农民工回乡带头创业等,都打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改革了不合时宜的体制,使农民工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得到了实惠,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在总体把握农民工工作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的问题,加强农民工劳动管理,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搞好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做好农民工相关公共服务工作,努力开拓农民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