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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网友投稿  2007-11-30  互联网

  新华网昆明11月29日专电 云南省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紧急通知,决定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情况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重点查处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各种行为。

  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发布的紧急通知,云南将重点查处用人单位通过随意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向社会公布。

  依据云南省去年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昆明市主城区和安宁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其他地区标准略低。全日制劳动者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则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上月开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凡拖欠工资总额5万元以上或涉及30名以上农民工的案件,由州(市)劳动监察部门督办;拖欠10万元以上和涉及50人以上的案件由省级劳动监察部门督办。检查行动将持续到明年1月31日,以确保农民工能在春节前顺利拿到工资。(记者伍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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