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从打破铁饭碗到拍卖转制,改革的每一步都意味着国家力量的撤退和工人力量的消弥。附属于组合主义国家传统的工会、商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也已经不再如从前那样发挥保护作用,工人历史记忆中残存的主人翁意识也随着1990年代国企大面积的下岗分流而消失。
而在外来工领域,这个“边缘群体”从来就没有在国家保护体制中单独存在过,所以也无从谈起“国家的撤退”,即使是组合主义的工会组织也曾因外来工没有城市户口而将其拒之门外。通常,威权主义政体并不鼓励劳工联合,他们更重视意识形态的宣传,因而不支持工人自身进行合法抗争。
中国华南地区的外来工正在逐渐改变以前分裂和无组织的抗争特点,并且他们的活动得到了跨国网络的支持,这也是中国外来工抗争与以往工人运动的不同之处。尽管这类行动的开展方式在环境的约束下通常都非常谨慎。
星星之火
自1998年广州番禺打工族文书服务部成立以来,一场被称为中国“劳工自救”的运动在华南地区开始兴起,承担起这场“劳工自救”使命的正是这些外来工组织。在中国外来工分布最为集中的华南地区,外来工的权益长期以来受到极不公正的对待,而罢工、报复老板、自杀等极端事件也是层出不穷,这引起了社会的极度不稳定。外来工组织面向广大外来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职业健康宣传、文化教育培训等服务,这些组织的活动有效地化解了劳资冲突,为劳工伸张正义,为社会稳定作出了有效的努力。
笔者在分析了包括番禺打工族文书服务部,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等十多家华南地区劳工NGO组织的发展历史之后,得出如下结论:
从机构发起人身份来看,这些劳工机构发起人大多数来自一线工厂。在外来工这个群体中,他们普遍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强,而且出外打工多年,相当一部分劳工机构的发起人或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工伤患者,与资方和政府的长期交往增长了他们对劳工保护事业理念的认同。在中国现行法律程序下,一个劳动诉讼案件很难在一年内得到解决,一个劳动诉讼可能把一个工伤工人磨练成一个出色的劳工法律专家。
深圳龙岗一家外来工机构发起人黄某的工伤诉讼整整打了5年至今还没有解决;而宝安某劳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费某工伤诉讼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又如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的发起人也是律师出身,长期代理劳工诉讼。
从成立时间来看,除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1998年成立外,大部分机构都是2000年以后建立的,这并不意味着劳工状况恶化是在2000年之后。自1980年代末民工潮出现,外来工这个群体的壮大与中国经济发展同步。1990年代后期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税负加重,农村经济衰败,大量的农民被逼出外谋生,而沿海地区难以接纳如此庞大数量的劳动力,劳动用工恶性竞争“向下沉沦”。
在此背景下,著名劳工律师周立太的诉讼活动唤醒了外来工的权利意识。周立太律师在珠三角地区代理的4000多例诉讼案件极大地鼓励了劳工的信心,也提高了劳工的斗争意识和团结意识。笔者访问到至少有3名劳工机构发起人的工伤诉讼是由周立太律师代理的,在与周立太的交往中他们学到了大量的法律知识,也接触到一些来自外部的劳工支持机构。
从活动区域来看,这些机构大多数分布在深圳(主要是关外)、广州和东莞,这是因为这些地区工厂分布最为集中,外来工人口数量远远高过本地户籍人口。当然劳工机构的发展也与这一地区的政府部门对劳工组织相对开明有关,许多劳工组织甚至没有注册,随时可能被政府部门取缔,但他们与政府能够平安相处。
然而劳工组织很少与政府一起开展工作,尽管有一些观察人士希望劳工机构能与政府一起来合作做事,但无论政府还是劳工机构都表示这种合作很难进行。劳工组织的非法身份使得政府不愿合作或有顾虑;而劳工组织也认识到,虽然政府有相当多的资源可以共享,可他们认为双方的工作理念有冲突很难合作。
在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很多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劳工的悲惨处境表示同情,认识到政府的管理体制对劳工非常不公正,但很少有人愿意来打破这种体制。大部分劳工组织对自己的活动特别是经费来源表现得非常谨慎,他们做事的方式也很低调。
从注册方式来看,因为中国法律对NGO的管理十分严格,特别是注册登记方面限制得非常严厉。劳工机构想以公开的劳工服务或劳工自我组织等名义注册基本上不可能。一家劳工机构的发起者说:“我们先去找工会合作,工会说这种事他们是坚决不支持的,因为中国有工会组织。后来我们申请去旁听市人大会议,市长也知道我们的机构。我们再去找民政局,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批下来,没想到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事绝对不能批,谁批谁就要下台的。”
目前,这些劳工机构大部分是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有一些根本就没有注册,政府部门也都知道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性质;税务部门基本不来找他们,因为他们压根就没有过收入。在为工人维权时也经常与政府职能部门有来往,基本上是彼此相安无事。
有个别劳工机构是以公司注册的,但需要比较多的注册资金,许多劳工机构拿不出这笔钱。而且以公司注册本身与劳工机构的活动宗旨不一样,劳工机构是非营利的,以公司注册可能会给他们的对外活动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也不利于他们对外扩展自己的形象。
从活动方式和活动范围来看,劳工组织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公民代理)、职业安全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图书服务等。劳工机构的活动具有相当大的同质性。一些劳工机构从事一些专门性的服务项目,如安康职业安全服务部专门为外来工提供职业安全教育和宣传;也有一些机构是针对外来工中的特定群体,如深圳的女工关怀组织就以女工服务为主;有的劳工机构不是直接面对劳工维权,而把工作重点放在劳工权利的长远建设,如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以社区教育为主,通过提升外来工的文化和技术能力,来帮助外来工适应城市生活,通过发布自己的劳工研究成果来对外宣传劳工保护事业,向海内外发出呼声,做劳工的代言人,他们出版了多部专著和多份报告书。
机构化和制度化
通过华南地区外来工组织的兴起和发展这一现象可以看出,劳工保护运动开始朝着制度化和机构化方向发展,这一发展过程是与跨国网络的支持分不开的。
要说明这一现象必须把握两个关键因素,其一是华南地区的外来工这一群体自产生以来就没有一个制度化的组织可以代表它,因为外来劳工是自1978年开放以来产生的新事物;其二是尽管中国经济发展取得突飞猛进的成绩,但政治体制和民主改革仍然滞后,所谓“全球结社”受到高度控制,国家的政治治理仍然沿袭统合主义路线。在劳工权利保护领域,国家依然希望继续扮演父爱主义角色,同时,国家统合主义也希望通过继续强化工会、商会、党委、共青团等角色来保障体制内劳工的劳动权利,即使发生了劳资冲突,这些准国家机器能够迅速地运转起来。
华南地区的外来工组织在培育劳工权利意识、提升劳工组织动员能力和适应城市生活能力方面起着重要作用。这些劳工组织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呈星火瞭原之势迅速地扩展,机构自身的力量也在不断地壮大,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活动方式越来越丰富,经费和项目也越来越多。不少劳工机构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以前不知道如何申请项目,最发愁的是没有经费做项目,有时候工资也发不出来,现在经费比较容易申请了,但对如何做新项目感到有压力。”
劳工组织介入劳权保护领域也越来越深入。在最近的几起纠纷事件中,劳工组织开始进入现场,帮助工人理性维权,他们的行动逐渐得到政府默认或许可。在2006年的某市人大会议期间,几家劳工机构联合发起要求当地人大部门修改关于劳动仲裁收费的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先是在街区向外来工征求万人签名,然后积极与人大代表联系,这些也说明劳工组织开始尝试在体制内发出自己的声音。
华南地区的劳工组织逐渐向机构化和制度化转变,这对劳工保护来说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进步。西方社会运动中的“资源动员”理论十分重视动员的“组织能力”和“组织要素”,这些逐渐浮出水面的有组织的劳工机构的动员能力比那些分散的、隐蔽的组织如黑社会组织、老乡会等效率要高,而且负面影响小。它们与政府的关系也相对融洽,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他们也是政府的一个好助手。在对NGO的观察中,有些学者已经注意到NGO的个人英雄主义和科层化等在组织发展中的负面作用,也注意到一些NGO机构存在的诸如财务不透明、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而这正是因为NGO组织的“机构化”和“制度化”不足造成的。
政府对劳工组织的宽容,给予他们较多的生存空间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它可以帮助劳工组织提高自主性,从而避免把它推向“政治化”组织一边。政治化的劳工运动在中国如果运转起来,可能会对这些已有的劳工组织形成致命的打击,但是如果劳工NGO的组织资源和活动内容、经费等总是受到干扰,必定给政治化的劳工运动组织提供进入机会,这也是政府十分警惕的。因此,劳工组织的机构化和制度化、自主化可以使自己避免成为政治斗争或意识形态的“附属品”或工具。
跨国网络的作用
从华南地区10多家劳工组织的经费来源来看,大部分劳工机构都得到了跨国网络的经费支持,包括周立太的司法诉讼也得到了这些机构的大力支持。相比于国内其他性质的NGO组织来说,劳工组织要获得外部支持比较困难。只有个别几家机构采取会员制,依靠会员会费生存,但是据我们的观察,这种没有外部支持的会员制机构开展活动十分艰难,而且抗风险能力很弱。有一家劳工机构的发起人受制于经费短缺不得不由专职改为兼职,打工赚得一些钱又离厂做劳工宣传。依靠会员会费发展的问题在于会费低和会员流动性太强。
可以说,没有跨国网络的经费支持,没有跨国网络的工作理念启蒙,国内劳工组织至少现阶段来说是难以维持下去的。跨国网络的来历也较复杂,如凯克所言,既有工具性网络如跨国公司,也有共同的事业或共同的道德观如国际劳工组织、社会责任国际等,也有国外政府如美国国务院。跨国网络提供的物质资助可以保证劳工组织的活动不受其他力量的干扰,最为重要的是跨国网络还带给劳工组织的一些重要的价值观。
“我们是小机构,没有什么名气,他们不看名气,只要你的机构是实实在在做事就行。”
“老外的钱算得很精,买油的钱不能买酱,跟他们合作做项目也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
“跟老外合作让人放心,他们不会给你挑什么毛病,只要认真做好事就行,我申请他们的项目时,他们只来过一次。”
但跨国网络的活动也有受到质疑的一面。华南地区的劳工组织普遍反映,与其他类型的环保、艾滋病等相比,他们想申请项目和经费还是比较困难,渠道也还有限,有些跨国网络甚至明确表示不支持涉及人权或劳权等所谓敏感议题的项目,这与跨国网络的道德价值观似乎不符,当然不同的跨国网络都有自己的使命或理念,但如果跨国网络把劳工保护问题看成一种纯意识形态或政治问题而拒绝对其进行帮助就未免太谨慎。
另一方面,对于众多的劳工组织来说,几乎毫无例外地依靠外来援助,这既反映了中国社会公益捐助和公共精神的不足,也向这些劳工组织发出了警钟。长期依赖单一的资金来源,不仅不利于组织的发展,也可能带来其他的负面作用,它可能暂时掩盖资金短缺问题,也可能影响工作的独立性。
有些机构为了申请到经费做项目,不得不迎合资助方的要求,中国的劳工组织如果想做事就必须慎之又慎。广州一家劳工机构就向笔者抱怨说:“如果他们(境外基金会)一定要我按照他们的理念来做项目,我真的感到无奈,我有自己的想法,但他们不支持我。”有的跨国网络连经费审核都不作要求,这引起了劳工组织的警惕:“他们不来审核财务,连我们都感到无法理解,其实我们是希望他们来的,我们是很正规的机构,而且我们希望把财务工作做得扎实些,以后我们可以有经验去争取其他项目。”
跨国网络的这些行为可能有其他的考量,放松审核可能会有利于劳工机构做项目,但从长远来说是不利于劳工机构的稳健发展的。
受跨国网络的影响,华南地区劳工组织在活动内容、项目安排等领域已经表现出高度的同质化,有些劳工组织的服务项目和操作模式及资金来源十分相似,这也会影响国内劳工运动的发展,一些机构开始探索如何真正实现本土化,这是一种可喜的努力。
从劳工自发抗争和消极抗争,再发展到劳工自我组织起来,在跨国网络的支持下,华南地区劳工组织已经成为一种“资源启动器”,吸引了一批学者、律师、媒体、志愿者以及各种各样的基金会等力量。有理由相信,这股力量的壮大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