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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省籍农民工可在开发区退休并领养老金

网友投稿  2007-12-12  互联网

  在天津开发区工作的无人事档案关系的外省籍农民工,可在该区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了。天津开发区日前出台新规规定,享受上述社保权益的条件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据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介绍,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地人从全国各地涌来,投入到新区建设。目前,在天津开发区参保的外省籍农民工多达数万人。一些较早来开发区工作的外来工当中,部分人员将达到男60岁、女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外省籍的建设者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势在必行。

  为了解决农民工没有人事档案的问题,让外省籍农民工享受到合理的社保权益,经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凡是在天津开发区工作的无人事档案关系的外地户籍农民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与城镇工人一样,在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

  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将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外省籍农民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发放退休证,开发区社保部门负责核定并发放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和退休证原件到社保部门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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