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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征地制度改革美了乡村,富了农民

网友投稿  2009-03-24  互联网

“瞧,我家的新房子就在前面那栋新楼。”81岁的霍杞棠老汉是广东佛山禅城区石湾街道石头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不久前,他家的宅基地因城市建设被征收了,可他不仅在原住地分到两套共260平方米的新房,每月还拿到2000多元的土地收益分红和400多元的养老金,“土地变成聚宝盆,不用辛苦劳作也不愁生活。”老汉说。

  佛山市从2001年开始推行的征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累计征收(用)各种土地约12万亩,改变了一个个岭南村庄的面貌,又把农民常年依赖的土地命根子变成了小康致富聚宝盆。

  征收土地,先与农民协商

  这段时间,为拉动内需保增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广东各地相继上马,经过佛山境内的,就有在建或待建的高速公路16条、铁路6条,征地压力大。但佛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梁江裕却很有信心:“我们以‘协商补偿’取代现行法律规定的‘补偿登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工作开展起来顺利多了。”据了解,佛山总共要征地4.3万亩,目前已完成了2万亩。

  所谓“协商补偿”,是佛山征地制度改革的一项尝试。该市国土部门在制订征地方案以及具体征地时,都先与农民协商。江肇高速高明段经过佛山市高明区杨和、明城两镇,全长近23公里,征地拆迁面积达到2600多亩。单是与几个养殖场达成补偿方案,就花了几个月的时间。

  征收土地,留出一部分给农民

  在石头村、石梁村和黎涌村交界处,占地300亩的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内人流繁忙。“这是三个村整合各自的留用地建的一个高规格交易、物流、会展中心,使村集体租金收入一下子翻了两番。” 石湾街道国土资源所所长蔡柳崧说。

  “补偿给农民一笔钱,很快就用完了,怎样解决其长远发展的问题,留用地安置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梁江裕介绍说,在征地过程中,佛山改变单纯的货币安置手段,建立起留用地安置制度,给被征地农民按征地总面积10%—15%的比例留地,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发展用地,并承担办理留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004年,在建设岭南大道和中央公园时,佛山市国土部门征了石头村200多亩地,给村里留了近40亩。村支书霍兆广带领村民加快改造旧物业,整合出150多亩建设用地,再引进开发商建设商用住宅,以土地作价入股,共同分成。

  土地增值,农民增益。顺德区均安三华居委会充分利用好征地款和留用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每年在经济收入中提留20%划拨到股份社,用于适龄幼儿的入园补贴;统一为居民购买住房医疗保险;对55岁以上的老人,按照年龄段每月发放生活津贴150元至300元。

  征地社保,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虽然地被征收了,但三水区基塘村的张心娣老人无忧反乐,得益于佛山市为全征地农民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她每月有240元养老补贴,“不靠子女,不用干活,老有所养。”

  佛山2005年出台实施《广东省佛山市建立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征土地农村居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享受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待遇。补贴标准起步阶段为每人每月120元至300元,之后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佛山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农村居民有49.07万人,参加该养老保险的已达到9.58万人。目前,佛山市正全力推进征地社保制度,探索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保障最基本生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争取5年内实现全面保障农村居民老时的基本生活。

http://farm.00-net.com/news/9/2009-03-24/96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