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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至1479万

网友投稿  2008-12-03  互联网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孙闻、崔清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司长刘福合3日称,截至2007年底,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已减少到1479万,占农村居民总人口的1.6%。

    刘福合在“中国改革开放与人权发展30年”学术研讨会上说,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对象是农民。1978年以来,政府通过制度改革、经济增长和专项扶贫计划的实施,大幅缓解了农村的贫困问题,为全球减贫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刘福合说,按照中国政府的扶贫标准,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从1978年的2.5亿人下降到2007年的1479万人,占农村居民总人口的比重从30.7%下降到1.6%;温饱问题初步解决但不稳定的低收入贫困人口到2007年已减少到2841万人,占农村居民总人口的3%。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也有很大程度提高。

    刘福合介绍,据有关国际组织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7年,中国减少占全球比重超过70%的贫困人口数量,是第一个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比例减半任务的国家。中国扶贫开发取得的成就,加速了全球减贫的进程。(孙闻 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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