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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5年改造3060户农村特困群众危房 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零零社区网友  2008-06-12  互联网

        本报讯  “从今年起,利用5年时间,重点解决五保户、低保户等政府重点救助对象的住房难题,力争2012年底前使农村特困群众住房全部达到当地群众居住基本条件。”这是记者从6月11日召开的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动员会上得到的消息。

        根据《兰州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08年至2012年,全市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任务是3060户(五保户502户、农村低保户2558户)、9180间、137700平方米,平均每年改造612户、1836间、27540平方米。危房改造标准是每户修建3间、45平方米的砖木或砖混结构平房,毛石基础,水泥砌筑,混凝土现浇下圈梁。

        《方案》提出,要按照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防灾抗灾,科学选址,统一规划,按年度分批实施,整体推进。属城中村改造,整体搬迁的农村特困群众,其危房不在改造之列。禁止在行洪区、低洼区、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带选址建房。要适度集中和分户散建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重建相结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与改善村容村貌相结合。有条件的村、社要整体规划,尽量以集中建房为主,做到布局整齐、美观大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五保户户数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的村社,可参照有关地市五保家园的建设模式,采取集中、连片、分户设计修建。要充分考虑当地建房习俗和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建设安全防灾、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住房。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设。

        《方案》要求,危房改造实施分类补助,补助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从最困难群众开始,按照塌房户到危房户梯次安排,对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中的优抚对象、计生贫困户、残疾贫困户、单亲特困户、受灾困难户等特困群体要优先考虑、重点安排。已纳入相关项目移民搬迁计划的,暂不安排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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