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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网友投稿  2008-05-06  互联网

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结合河北实际,2008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民生改善,扎实推进村建设,努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确保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

        一、努力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要把粮食生产作为关系经济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稳定面积,优化布局,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总产量达到570亿斤。转变粮食发展方式,实施“主攻单产、提质提效”工程,大力推广优种、优法,强化节水、高产技术组装配套,促进粮食生产集约化发展。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加大项目和资金整合力度,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集中力量建设4000万亩高标准粮田。搞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落实和完善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扶持政策,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

        (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抓住当前农产品需求持续增长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努力增加“菜篮子”产品生产。继续把畜牧业作为第一主导产业来抓,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扩大养殖小区补贴规模,对规模养殖实行“以奖代补”。切实落实对能繁母猪、后备奶牛等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继续推进“千万吨奶工程”。蔬菜和果品业要主抓品质与安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细农业,促进生产布局向优势区域集中,创品牌、扩规模、增效益。鼓励适宜地区抓好棉花、油料生产。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落实禁、休渔制度,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发展远洋渔业。积极发展园艺、食用菌、中药材、特种养殖等特色农产品生产。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配置农业资源的主导性作用,大力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培育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持绿色引领、加工先行,突出抓好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111行动计划”和奶业、肉类、粮油、蔬菜、果品五大加工业,推动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逐年提高对龙头企业贴息资金额度,落实有关扶持政策,重点支持100家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30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县建设,加强技术研发、开展节能减排、带动基地建设。发挥政府投融资体系作用,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发展。年内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增长2个百分点。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产出绿色、安全消费”为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重点地区、企业、品种,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农业名牌产品,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强农产品产地编码与质量标识管理。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检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食品放心”工程,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大农产品、食品安全事件。

        二、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

        (五)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认真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县级以上地方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都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减免配套的政策,研究制定对省级贫困县的相应政策。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投入管理办法,集中用于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农业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按照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力度,扩大良种补贴范围,提高农资综合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并覆盖到所有农业县。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和综合运用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使强农惠农政策向重点产区、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抓好农民补贴网建设,探索创新符合农村实际的补贴管理办法。

        (七)努力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民进棚、进市、进企、进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村非农就业岗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落实促进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支持100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增强协作配套能力、扩大规模,有效发挥对农民增收的拉动作用。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控制农资价格涨幅过高。

        三、突出抓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八)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抓紧编制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省及各地要积极增加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并紧紧抓住中央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争取更多支持。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资金投入,鼓励农民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对农业排灌用电给予优惠,年内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

        (九)抓好重要工程建设。健全责任制,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继续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创新服务模式。实施“旱作农业示范工程”,加强旱作节水技术模式研究,建设一批旱作节水示范区。加强生态省建设,突出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重点生态工程。年内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60万亩。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抓好示范市、示范县工作。

        (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重点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定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加大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重点在粮食主产区和规模养殖区推广应用,切实提高生产效率。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全面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完善农机服务体系,稳定服务队伍。

        (十一)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抓好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路、电、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积极推广联片集中供水模式,增加建设投入,加快实施进度,年内解决2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质量监管,完善管理养护制度。改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和线路公交化改造,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深度,年内基本实现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的目标。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推进“井井通电、户户持卡”工程。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搞好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试点,积极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年内新建沼气池30万户。巩固和扩大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效,年内完成2500个20户以上自然村的建设任务。

        四、不断强化现代农业科技与服务体系支撑

        (十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围绕农业区域主导产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重点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支持鼓励大型涉农企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在财政补贴、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继续推进农业引智示范推广基地建设,加速农业技术成果集成创新和中试熟化,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一县一业一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健全机构、稳定队伍,保证必要的经费,力争3年内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探索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形成多元化农技推广网络。积极推进"百名博士兴百县"科技行动。继续落实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抓好第二批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十三)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继续组织实施“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和多种经营,重点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年内培训骨干农民3万名,完成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1000万人次。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等培训项目,鼓励校企联合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年内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120万人。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构建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重点建设200所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或社区学习中心,力争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员接受技能培训。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专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对所有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实行资助。

        (十四)提高农村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拓展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大力实施“金农工程”,推广农村“三电一厅”科技信息传播和“三位一体”综合服务模式。加强农业信息收集、整理、筛选和发布工作,健全相关制度,及时有效地为农民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河北移动、联通、网通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拓展服务内容和方式,扩大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广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继续实施“双百市场”、“万村千乡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工程建设,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加快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支持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推进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开展农产品配送业务。通过实施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鼓励商贸、粮食、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开展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试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减免通行费政策。启动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

        (十六)健全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继续加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力度,扩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范围,抓紧落实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制度。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加强动物疫病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继续实施植保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探索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有效遏制小麦条锈病、东亚飞蝗、美国白蛾等重大病虫害发生及黄顶菊等外来物种的侵害蔓延。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洪涝地质灾害防治和对灾害性天气的气象预报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努力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十七)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投入力度,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覆盖面。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标准化、规模化办学,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使全省所有乡村人口享受到合普惠政策。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年内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室。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重大疾病防控,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搞好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工程”,推进县(市、区)宣教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村民中心建设,抓好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书屋工程,促进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十八)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必保和按标施保。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开展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认真做好灾民救助工作,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为农民工提供低租金房屋。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

        (十九)积极开展乡村环境治理。编制完善县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对不同类型村庄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分批推进。加强村庄建设和住房建设指导,根据农村地貌类型、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等设计建设一批样板房、样板村,引导农村住房建设特色化。积极推进“农村新民居十百千工程”,为村庄建设提供示范指导。适应农民收入不断增长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和创建“绿色家园”行动,广泛开展清垃圾、清路障、清杂院和硬化道路、净化街院、绿化村庄活动,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职清洁队伍,设立垃圾集中堆放和处理点,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模式,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完善小城镇规划,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搞好工业小区建设,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有效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大力开展生态县、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等系列创建活动。

        (二十)下大力气抓好扶贫开发。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完善支持太行山地区资源综合开发和黑龙港地区特色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张承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扶贫开发投入,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全面启动第三批贫困村扶持工作,在基础设施投入、社会事业发展、以工代赈和异地搬迁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继续深化“周转畜、周转棚”建设,实施“扶贫开发细胞工程”,推动农户兴业脱贫。着力实施“万人培训、万人输出、万户脱贫示范工程”,帮助农民就业脱贫。进一步落实库区移民政策,加大移民扶贫力度。认真总结“四帮一”扶贫经验,逐步完善管理和运行的长效机制。年内确保2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六、继续推进农村各项改革

        (二十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依法制止各种侵犯农户土地承包权的行为,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稳定渔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征地纠纷调处裁决机制。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依法规范农民宅基地整理工作。

        (二十二)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快培育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市场主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建立分支机构、发展各项业务。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建立邮政储蓄银行,不断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积极开展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金融组织试点工作。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加快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引导各类保险机构开展面向农村的保险服务。建立健全生猪、奶牛等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制度,积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

        (二十三)统筹推进农村其他各项改革。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型,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乡镇的工作任务和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一票否决”事项。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增强基层财政实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分类处置的原则,积极做好化解乡村债务基础工作。抓好12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县级试点,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基本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历史债务。完善村级公益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补助政策,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种子管理制度、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粮食流通体制、供销社管理体制等项改革。

        (二十四)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和服务主体。积极推进农村组织创新,加快发展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地方配套法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宽出资方式限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充分发挥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引领、组织、服务和带动作用。积极培育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经纪人及其组织,拓宽农产品运销渠道。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投资项目可享受对农业的各项支持政策。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向种植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支持发展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用水管理和仓储运输等服务的各类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建立便民利民的农村公益服务站,支持建立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服务员制度。

        七、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十五)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服务农民、建设村的能力。认真总结推广各地选派县、乡年轻干部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的经验做法,继续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干部的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广泛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健全农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创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服务与管理。探索城乡互动共同推进贫困落后村基层组织转化机制,加快提升后进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十六)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权利,切实发挥村民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决制止利用宗派、宗教、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继续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探索不断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的新机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积极开展群众性评比活动。

        (二十七)探索乡村治理新机制。培育和发展各类服务“三农”的社会组织,发挥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利益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村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加强对农村流出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基本权益,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教育、安全等条件。加强农村消防建设和公共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妥善化解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农村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加强农村警务工作,构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平安乡村建设。

        八、切实加强党对“三农”

        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认真贯彻“重中之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要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民生改善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级党委要明确分管“三农”工作的负责同志,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不断完善“三农”工作领导体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科学把握“三农”工作规律,注重研究关系全局的战略问题,解决突出矛盾,加强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办成几件大事,力争在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农业科技推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村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二十九)创新“三农”工作思路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把解放思想的成效体现在农业农村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举措和领导方法的创新上。加强对“三农”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力争通过抓重点、解难题、破瓶颈带动和活跃全局,推动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总结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鲜活经验,完善政策、开拓思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十)形成推进村建设强大合力。巩固农业基础、加快农村发展,扎实推进村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立足自身职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抓紧研究制定村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搞好目标任务分解,强化工作激励,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开展村镇、村企、村校等共建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2008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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