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凤冈县何坝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何坝乡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村建设的决议》。为此,何坝乡正式启动并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
何坝乡村建设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2月,完成全乡主要公路和主要产业区域的村建设规划工作,统一326国道和凤琊公路一线的建房格调,并按照黔北民居建筑的要求,在村民聚集地带改造完成1个以上示范点。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完成全乡主要村寨及村组公路一线的村建设规划工作,在村民聚集地带改造完成2个以上示范点。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1月起,严格审批制度,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村建设。
具体实施办法为:一是按规划严格土地审批,凡新建房屋,必须按规划要求建设才予以批建;二是实行建房保证金制度,凡新建房屋,必须交3000元保证金,在建房结束验收合格后,才予以退还3000元保证金及利息,否则不予以退还,全部作为全乡村建设房屋改造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