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大农业投入,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确保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这是粮食部门服务于“三农”,服务于村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方针。现结合定陶县粮食局的成功做法,浅谈粮食部门的建设社会主义村。
一、粮食部门在社会主义村建设中的重要性
粮食部门是重要的涉农部门,与“三农”工作息息相关,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粮农收入的主要来源。粮食保持稳定增长,种粮农民生产的粮食能够顺利卖出,获得稳定的收入,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基本保障。粮食的生产环节在农业,粮食流通工作的基础在农村,粮食收购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其核心是要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既要让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又要让缺粮农户买得到所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油。
当前,我国农村尚未形成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对于十分庞大的农民群体,如果粮食问题解决不好,农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变,农民生活得不到明显改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粮食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村,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又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又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强劲动力;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又是新形势下赋予各行各业的重大历史使命。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村又为粮食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粮食部门必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认识上统一,工作上同步,主动调整工作重心,尽快实现“五个转变”,即:粮食种植由数量、高产向优质、增效转变;市场需求由原粮向粮食产品转变;生产供给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安全保障由粮食安全向食品安全转变;农民增收由单一增收向多元增收转变。粮食部门只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创新举措,积极主动地参与,就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村搞好服务。
“十五”期间;各级粮食部门按照中央部署,坚持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落脚点,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稳定了粮食市场价格,保证了粮食市场供给,在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粮食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主要依靠经济、法律和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从主要管理国有粮食企业向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转变,逐步加强了对粮食流通的指导、服务、监管和协调,有效地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粮食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村建设要开拓思路
建设社会主义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村,需要在产业经济的发展、村容村貌的改变、农民生活的提高等方面积极努力。而种粮仍然是粮食主产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手段,粮食部门推进粮食产业化,就成为农业产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链,要建立优质专用粮食基地,实施订单收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按乡村城镇化的要求,解决购销难,开展助农储粮,减少产后损失,使农民朋友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粮食部门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速发展粮食流通产业,加快构建粮食流通新格局,全面提升粮食经济实力,增强粮食调控监管能力,保障粮食供应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村建设。
主要目标有四点。一是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农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粮食价格水平,保护粮农生产积极性。二是促进农业效益稳步提高。发展订单粮食,建立生产基地,优化粮食生产品种结构;加强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质量;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提高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促进粮食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三是促进粮农收入持续增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粮食收购和市场调控工作,提高种粮农民收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指导农户安全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四是健全粮食安全体系。严格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地方储备粮规模,规范储备管理,完善储备吞吐运作;建立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网络,完善粮食供应应急机制,保障粮食供应安全。
三、粮食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村建设要加大力度
1.村建设将给农村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给粮食部门带来极好的发展机遇,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粮食部门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是党和政府引导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搞活农村流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依托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村建设,粮食企业关键要找准位置,找到工作结合点,选准突破口,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2.粮食企业要创新服务理念,走粮食产业化经营路子,实现农企双赢。近年来,不少地方粮食部门积极探索了粮食产业化经营的路子,“订单粮食”,“公司+农户”,“公司+科技+基地+农户’’等模式的产业化经营,为农民提供了市场信息,增加了农民的信心,解决了农民的“卖粮难’’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种粮效益。尤其是国有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坚持优质优价引导,以及推广良种良法,实行“二次结算”等措施,拓展产业链、建立组织链、完善利益链、大打绿色牌,通过政府指导、帮助农民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引导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最终实现农企双赢。
3.粮食企业要创新服务内容,发展乡村粮油超市和连锁店,拓展服务领域。保障农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让广大农民吃上放心粮油,是当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村问题中应有之义务。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让放心粮油广辟农村天地,是粮食行业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村的战略要求,也是服务“三农”的具体举措;是适应农村生活方式的新变化,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新形势,促进粮食企业和行业发展的增长点。在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重组、建立城乡互动的粮食流通体系,不仅可保留、发挥基层粮站(所)库的仓储设施和场地资源优势,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加下岗职工的就业岗位,构建新的城乡流通网络,而且通过农村、农业和农民,求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抓住“放心粮油进农村”的发展机遇,整合粮食部门购销网点资源,建立起城乡互动的粮食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并依托这个载体,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及其他产品和消费品的连锁经营,通过送“放心粮油”进农村,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发挥粮食部门了解粮食购销市场的优势,为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服务。使国有粮食企业成为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4.粮食企业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适应村建设的新机制。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行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的主要载体,在粮食购销中必须发挥主渠道作用,但要适应新的形势,创新工作方式。如在粮食收购中,要考虑当前农村粮食收购中80%是通过经纪人或中间商直接收购农民余粮,再卖给粮食企业的这一情况,为防止经纪人或中间商克扣或不及时支付农民粮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经纪人或中间商建立收购资金支付约束机制,建立信誉档案,并适时在媒体上公布,以帮助农民正确选择经纪人和中间商。国有粮食企业要创新质量检验方式和手段,既要遵循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更要结合当地粮食自身品质特性和用途,灵活掌握检测项目和检测指标,让农民能更多的出售粮食。
5.尽快建立完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已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就必须要依法进行管理,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创造公平公正执法体系,要横向到周边省县,纵向到县乡村,建立执法网络,避免执法中出现盲区、死角,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破坏粮食流通秩序,影响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损害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建立省、市、县举报和案件联合查办制度。坚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规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止粮食收购者不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和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行为。要建立绿色粮食监测体系,组织质量监测人员深人田间地头,不定期地检测原粮质量和原粮卫生,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农民,同时告之农民怎样避免农药残留物对粮食的危害,保障粮食安全。
6.加强粮食产后管理,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在我国粮食生产受资源约束日益明显,粮食供求紧张平衡已呈常态的情况下,粮食企业要帮助农民加强粮食的产后管理,组织指导“农户科学储粮”。通过指导农户建设规范化小粮仓,指导农民使用高效低毒保粮药剂,推广代农储粮、代农加工、代农验质等措施,指导农产科学储粮,减少产后损失,开发“无形”粮田,既提高了粮食有效供给,又保证了粮食安全;既改善了农村面貌,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又为农民解除了后顾之忧。(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