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的战略意义
在现代化的叙事话语中,城市与乡村分别对应着现代与传统,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甚至也对应着进步与落后。客观上说,城市化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人类迄今为止有关现代化的历史经验,都在揭示一个城市包围农村吞噬农村的铁律。即使所谓城乡一体化或者逆城市化,似乎也不过是农村的就地城市化,除了基本的自然地理格局,其他方面都与“现代”城市更为相似,而与“传统”农村大相径庭。或许,这是农村的宿命。
中国的现代化似乎从来就是特殊的。一方面,我们在某种程度上重复着早发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规律,另一方面,我们又总是在某些方面“离经叛道”,让许多依据既定规律研判中国问题的人大跌眼镜。正是这种复杂性让围绕“中国模式”的争论此起彼伏,莫衷一是,或许只有到宣告现代化完成的那一天,答案才能尘埃落定。城市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也有公认的衡量现代化程度的城市化率指标,城市化就是要减少农民,将人口由村庄向城镇集聚。一个自然的逻辑就是,农民减少带来村庄空心化,村庄空心化意味着资源闲置浪费和公共设施建设不便,因此就要撤并村庄。如果完全按照农民进城的自然速度,那这项工作将要极为复杂和漫长,所以许多地方政府迫不及待地推动所谓四化同步:发展县城和乡镇房地产业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大力推动大规模土地流转,拆村并居集中居住,等等。财政实力在某种程度上限制着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资本介入和官员的经营谋略则在任期制的促动与“保护”下助长这种行为。这种激进的城市化举措正在从典型村示范村向普通村蔓延。
中国的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并不支持这种急功近利。正如贺雪峰教授在《城市化的中国道路》中指出的那样,我们的现代化战略应当是充分利用现有制度优势,集中精力和资源实现产业升级,在这个过程中农村起到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农民进城是一个渐进的反复的接力式的过程。接力进城的经济基础是半工半耕的生计模式,其社会基础则是中国式家庭形成的代际分工。在这个过程中,注定要有这样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农民的生活重心仍然留在农村大本营。农村既是化解风险的缓冲空间,也是提供经济支持、社会支持以及价值意义支持的空间。这是农村在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要扮演的角色,必须要发挥的战略作用。这是中国高速城市化、工业化能够避免拉美化(城市贫民窟、政治社会动荡)的制度优势。落实城乡一体化就要服务于这个大局,以维护农村的稳定为核心,多在公共服务上做文章,少一些物理性的折腾和外科手术式的改造。要让农民在农村生产上更加方便,生活上更加舒适体面。进一步说,即使将来实现了很高的城市化率,也还是要有数亿人居住生活在农村。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城市化过程中为维护农村稳定所做的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具有更长远的战略意义。
政府主导的村建设
国家已经连续十一年发布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2006年更是将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村建设作为一号文件发布,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村建设二十字方针。此后数年,全国一度掀起村建设热潮,各地政府大树特树村典型村、示范村、样板村,一时间,整洁美观的新式民居、宽阔的水泥路以及道路两旁的绿树红花等成为村的标配。近年来,地方政府又把村建设与增减挂钩政策或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捆绑起来,拆并旧村腾退宅基地,建设集中居住点,标准化的小洋楼又成为村新社区的标配。村建设本来就与城市化相辅相成,如果操作得当,当能实现城市与乡村两种现代居住形态、生活方式乃至社会文化的和谐并存良性互动。遗憾的是,当它变成一项“政治任务”之后就不可避免地急功近利化了,不过是将把村变成了城市的缩小版,近年来,城市用地指标吃紧,地方政府巧妙的利用增减挂钩政策打起了农民宅基地的主意,“顺便”把村建设变成了城市建设的附属品。
检视这些年村建设,可以发现政策实践中普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其一把系统性的村简化为单一的工程建设,忽视社会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不是不重要,但远非村建设的全部,有些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标准化楼房、饮水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等)形式意义大于实质作用,与农民真实需求相距甚远。实际上,农民普遍有动力(儿子结婚和改善居住条件)和实力自己建新房,物质生活水平已经相当不错,更重要的需求是积极健康的社会文化。乡土社会变迁导致农民的社会文化生活极度匮乏,甚至有些畸形,需要给予正确引导和支持,重建积极健康的社会生活方式。这些年,农家书屋、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文化下乡形式很多,但收效甚微,关键在于与农民实际需求脱节。政府意志与农民需求之间脱节的状况,在社会文化服务方面要比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表现更为严重。其二,局限于办点,树典型树样板,忽视了最大多数的普通村庄。以点带面变成了以点代面,似乎典型村的建设就代表了村建设的整体水平,大量资源投入典型村样板村,以至于典型村村民被行政意志折腾得苦不堪言,而资源投入的过程却滋生出一个臃肿的耗散结构,得不偿失。关键是,最大多数的普通村庄被选择性地忽视了,政策的不公平性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与之相关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典型和样板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传染,以及典型村与普通村之间的撕裂。各地政府打造的典型在外观上高度相似,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所谓学习先进经验,先进又是以政府财力为基础的,学习先进往往就变成了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苏浙等沿海发达地区政府财力雄厚,打造典型的能力自然要强很多,也容易出“经验”。中西部地区学习和模仿到的大多只是工程学知识,即如何做形式化的工程建设,其原生的土壤却不能照搬,这就意味着移植来的典型无法在本地再复制,更不要说自发生成了。这就造成了一方面典型之间从形态上互相传染,而典型越是做得漂亮就越是与一般拉开了距离,就越是失去了意义。其三,积极行政过分积极,消极行政过度消极。我说的积极行政,特指政府借助行政力量强制推行单方意志,村建设的标准化就是这种单方意志强制推行的体现,而消极行政指的是政府在幕后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自主开展社区建设,这方面政府做的显然不够。从实践效果来看,过分积极的行政介入实际上得不偿失,政府应该在消极行政上积极一些,把用力方向改到支持和强化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增强农民自主性上来。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鄂州农村时严肃指出,农村决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要建设美丽乡村,但是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涂脂抹粉大拆大建。此前,浙江安吉探索建设美丽乡村,浙江全省推广,如今其影响已遍及全国,被称为社会主义村建设的“鲜活样本”“代名词”,建设部近年来也开展了全国性的保护古村落运动。去年底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释放出积极信号,其中一句“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在城镇化过程中保持农村的特色而非消灭农村看来已经成为共识。
乡村建设的一个民间样本
在政府主导的乡村建设之外,各类民间性的乡村建设实践也非常丰富。坦率地说,许多乡建试验都存在农民参与度低和可推广性低的问题,梁漱溟们当年遇到的“乡建运动而农民不动”的困境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乡村建设必须立足于全国大多数农业型地区的经济社会基础,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案。农民外出务工,村庄流动性空前,确立恰当的乡村建设参与主体对于提高农民参与度非常重要,而能够真正契合农民的需求则是提高其参与度的关键所在。提高乡村建设的可推广性则要求建设方案操作简便、成本低廉且参与性高。笔者所在单位探索的以老年人协会为核心的文化建设方案,在农民参与度和可推广性上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具体来说,老年人是当前乡村社会的主要群体,其流动性甚至比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还要小得多,农业生产的特点和自身生理条件使老年人拥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只要方案得当,老年人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就能迅速调动起来,不存在“农民不动”的问题。老年人协会的文化建设投入低、操作简便,完全可以实现真正的自治,从而具备了良好的推广条件。
老年人协会是以文化建设为核心的,主要方式是为老年人创造开展集体文化活动和社会交往活动的场所与机会,通过开展积极向上轻松活泼的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同时,老年人协会还将延伸到日常生活中,互帮互助互相照料。最重要的是,老年人协会的主要功能在于提供一个组织平台,将分散的孤独的弱势的老年人组织起来,自己动手,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自己规划、创造、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的主体性都能获得体现,每个人的价值都能得到所有老年人的承认。老年人将通过参与老年人协会的活动重新体验到生活的乐趣,体验到“烈日暮年壮心不已”的生命力的焕发,体验到群体的温暖、关怀,体验到精神上的充实。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基本保障并将继续改善,农村老人之苦不在物质匮乏,而在生活孤独、精神空虚。由于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老年人普遍缺乏完整的家庭生活,难以享受儿孙绕膝天伦之乐。电视上播放的文化娱乐节目与老年人的生活经验相距甚远,无法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许多老人整天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或者坐在墙根下晒太阳,没人说话没人关心,以至于有的老人死在家中都无人知晓,“死得连狗都不如”。唯一能让他们走出家门,与其他老人在一起活动的只有打麻将。但打麻将并不利于老人的身体健康,也不能让他们轻松愉快地聊天交流。老年人已经不能像青壮年那样通过创造财富来实现自我价值,确认自己的社会存在,他们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中最弱势的群体,也是社会变迁过程中遭受新旧观念更替最焦虑和最无助的群体。他们的生活孤独与精神空虚,最根本原因的就是缺乏可以确认自我价值获得自我肯定的社会生活。因此,政府和民间组织所做的一些物质上的帮扶工作(比如给贫困老人送温暖,建立养老机构等等),并不能解决绝大多数普通老年人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关爱老年人并不是要把他们作为慈善、施惠的被动的对象,而是要创造条件和机会,让老年人以他们最擅长的方式,重新焕发积极的生活精神,主动地创造新的能够实现自我价值获得自我肯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笔者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自2003年以来,由贺雪峰教授主持,在湖北省洪湖市洪湖渔场和荆门市官桥村、贺集村和新贺村建立了四个老年人协会,共有上千名老年人参加。老年人协会运行十年来,当地老年人普遍反映“心情舒畅了”“时间过得快了”“身体变得好了,因为每天来来回回,路走得多了”“吃挂面的少了(“吃挂面”是指上吊自杀)”,效果非常好。老年人协会的运转经费基本上按照每个老人每天0.1元钱的标准,每年由中心贺雪峰教授资助每个协会5000元人民币,运行成本很低。老年人协会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秉持开放性、公益性与自治性原则。开放性就是协会面向全部留守农村的60岁以上老年人开放,对老年人不设定入会条件。公益性是指协会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应是免费的,防止因为经济条件不同而导致获得的服务出现差异。自治性是指协会的运转由老年人自主管理,通过协商讨论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协会章程,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全体老年人有权对协会管理进行监督。2、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老年人协会主要功能是为老年人提供集体娱乐活动,增加老年人之间的社会交往、情感交流与精神支持,营造轻松愉快温暖充实的氛围。具体内容有播放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戏曲曲艺节目、自编自演舞蹈小品、开展健身活动,重阳节等重大节日举办大型文艺活动等。3、维护老年人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将老年人协会建设与弘扬孝道、伸张正气、倡导文明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支持老年人协会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鼓励引导老年人创作、表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弘扬社会正气。4、鼓励老年人协会探索建立新型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年人独居自养存在的照料不足问题,可以由老年人协会通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慰问帮扶活动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鼓励老年人协会开展互帮互助的各类公益性活动。比如老人生病时由协会领导表示慰问并送慰问金,去世时吊唁和送花圈,不定期探视等等。
我们的经验表明,老年人协会的上述功能都能得到很好地发挥,赢得了“协会是我们的天堂”的赞誉。老年人协会还能起到积极的示范效应,带动整个村庄社会风气的改善,对中青年人的生活也产生了积极影响(青年人说“你们要好好搞,将来我们是要接班的”)。老年人协会的成功经验表明,贺雪峰教授倡导的“低成本、高福利”的生活方式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的文化建设,从消极意义上说,社会文化建设是要让“暂时”(尽管这个时间会很长)居住在农村的人能够生活得体面有尊严,进而让我们的城市化进程更多一些人道主义温暖。从积极意义上说,社会文化建设就是在乡土大地上探索一条中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的可能路径,创造一种现代生活方式的乡土样式。城市社会在现代化浪潮中更容易被标准化,更容易丧失自我反思和自我创造的能力,相比之下,乡土社会则蕴含着更多的可能性。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乡村建设理应承担起这样的文化使命。